台湾 华侨 宗教事务志

第一章 台湾事务

第一节 机构

1959年,成立中共柳州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1968年,成立柳州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90年10月12日,增设柳州地区行政公署台湾事务办公室。1992年,中共柳州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改为台湾工作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是中共柳州地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又是柳州地区行署台湾事务办公室,配专职干部4名。
1973~1974年,各县和合山矿务局、八一锰矿、鹿寨化肥厂、泗顶铅锌矿及来宾华侨农场等先后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干部1~3名。1980~1984年,成立对台工作办公室。1992~1995年,改为台湾工作办公室。

第二节 在台人员及分布

1949年前,境内去台湾的人员共1101人,其中象州县102人;武宣县132人;三江县40人;金秀县53人;鹿寨县185人;融水县89人;来宾县194人;忻城县78人;融安县78人;合山市60人;地直机关90人。去台人员分布在台北、台南、高雄市等地。

第三节 涉台工作

对台宣传
1970~1986年,16个组稿单位共组写5648篇稿件,宣传家乡变化、风土人情、亲人信息等, 被中央广播电台、 福建广播电台和中国新闻社以及香港、澳门报刊采用1768篇、照片1000多幅。1970~1995年,全地区举行对台工作宣传演讲、报告会1100多场次,听众22万人(次)。1979、1987、1994年地区对台办公室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对台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涉台教育
1989~1995年,地区和各县(市) 对台属进行涉台教育。共写信给台属300多封,专题广播600多讲,编印教育材料370份。鹿寨县县乡专职干部先后走访210多户台属。由于地、县、乡加强对台属进行涉台教育,70多名到台湾探亲、奔丧的台属,在台表现良好,并按时返回大陆。
通讯联谊
全地区去台人员现在连同他们的第二代在台湾居住共有5000多人,在大陆的台属有5000多户。1987年以来,每年回乡探亲的台胞有600多人,在大陆的台属与台湾有往来2000多人。为此,1988年,地区和部份县先后成立台胞台属联谊会,每逢新春佳节和中秋节来临之际,联谊会以慰问信、贺年片的形式,向台胞台属表示问侯。至1995年底,台属与台湾亲人通信联系达1000多户。
接待台胞
1987~1995年,地区和各县(市)先后接待回乡探亲、旅游、经商的台胞5900多人次。台胞为家乡办公益事业捐款共28130美元, 人民币22.46万元。1994年,柳州地区遭受特大水灾, 台胞共捐赠大米472万斤,棉胎3万床,方便面1064件,总金额703万元。1995年,处理涉台治安案件3起。
台属企业
至1995年底止, 全地区利用台胞资助的资金办起台属企业共计94家,总金额354万元,其中忻城县思练镇台属宋祖立,利用在台的父亲宋盛德资助16万元,承包思练镇乡镇企业经理部, 经过几年的经营,收入达70多万元;10年来,向国家交纳税金44.9万元。自治区、中央农业部授予其“广西乡镇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优秀供销员”等称号并当选为自治区乡镇企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迁江镇台属黄振昌,1989年利用台湾亲属寄回的5万元,买一辆汽车搞运输,1992年发展到4辆汽车,年纯收入40万元。
引进台资
1989~1995年, 引进台资办的企业12家,合同台资额2189.4万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台资额1965万元人民币。这些台资企业中,经济效益较好的有:台胞郭瑞林与鹿寨县万花香料厂合资兴建的鹿寨三星香料有限公司, 年产香料20万吨,1993年产值108万元,1994年产值达297万元。台商覃立明,1995年3月投资100万港元,兴办融安永发饲料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侨务

第一节 华侨

出 国
柳州地区华侨、华人出国的主要原因,除了经商留居、反抗剥削压迫失败出国、迁徙出国, 大多是契约华工出国。 清道光年间, 融县兴贤村刘清贤随人东渡日本做工。民国6年(1917年),苏大(来宾人)到南洋当劳工。9年,苏惠明(来宾人)到南洋当劳工。18年,冯升、张伯敦(均来宾人)通过广州口岸,到今马来西亚当劳工。22年李裕俊(融县人)到今马来西亚当劳工。还有一部分人,因政权更迭随国民党政府到台湾、香港后而移居国外。
1950年以后,有部分出国留学人员定居国外。融水县和平街胡旗洋(扬)、胡旗诚兄弟,先后于1960年和1986年经香港移居美国。有的与家人团聚、继承产业出国,80年代初期,安置在柳州地区的印支难民,有90人通过联合国难民署,被安置到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第三国定居,与亲人团聚或继承财产。
分 布
柳州地区籍华侨、华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各国。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特别是印度支那战争和1978年越南当局排华时,华侨、华人逐步向世界各地迁移。1995年,约10万名柳州地区籍华侨、华人已分布在世界五大洲的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越南36000人、印度尼西亚31792人、美国11326人。
职 业
鸦片战争以前,柳州地区籍的华侨、华人的职业主要是从事种植和矿山开采,其次是小商小贩。鸦片战争以后华侨仍以务农为最多,其次是产业工人,服务业、商业,也有少数人从事科教文化等职业。
随着时代的变迁,华侨的职业范围也逐步扩大,较之过去“契约劳工”处于奴役地位的状况已基本不存在。大多数经营饮食车缝、商业或任教职员;少数在医院、报社、银行、旅游、科技、工程和军队、政府等部门任职。
据不完全统计,柳州地区籍华侨、华人在国外政治上有地位的有19人,文化上有造诣的46人,经济上有实力的135人,其中科技界有:胡旗扬(融水人) 现任美国微波电子计算公司总工程师;侯定(来宾人)是荷兰莱托普来顿大学博士;莫模华(来宾人)是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工程师;梁正伦是日本航空机械师;杨国贤是美国化学博士;郭佳玲女士(武宣人)美籍华人,先后荣获社会学硕士、人类学博士、医药博士等学位,现任纽约大学都市人类学教授兼任加州大学心理学系顾问,是全美七位著名人类学家之一。文化界有:江曼英(融安人)任美国底特律市国立科技图书馆长;李亚频(融水出生) 任美国《国际日报》发行人;甘玉岑(武宣人) 任美国哥斯达黎加艺术学院教授。军政界有:莫虎(鹿寨人)曾任美国纽约警察总局副局长,现任美国华埠策划会会长;赵善性(融水人)侨居在南亚从事中草药生产,现任银行行长;莫西屏是加拿大股票商。商务界有:刘璇君女士(武宣县河马村人)1965年加入香港《京华酒楼》为永远董事,1968年组建《康璇投资企业有限公司》任永远董事,1971年加入《超群》集团为永远董事,1980年任《超群》集团总经理。
贡 献
来宾县郑联南原在越南侨居,后移居加拿大,办了一个面粉加工厂。柳州籍的华侨小商贩和工商业者对发展当地民族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增进友谊,也起了有益的作用。另外,海外华侨、华人高级知识分子不断增加,他们对居住国的经济发展和增进人民的友谊,都有较大的贡献和促进作用。
华人、华侨对祖(籍)国多有贡献。其中有金秀瑶族自治县吴四妹先夫、归侨郭民记先生,在新加坡专营橡胶业,早在光绪二年(1910),就募款支援孙中山先生的辛亥革命。来宾县李熙临早年去新加坡,国内抗战爆发后,他响应陈嘉庚先生号召。于民国28年回国参加抗日。李亚频女士,侨居美国洛杉矶市,利用《国际日报》发行人的身份,与中国前驻美大使接触或互访,关注台湾与大陆的“三通”及祖国的统一,其大儿子陈英于1987年回国到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学院讲学。胡旗扬于80年代曾两次回国,第一次应柳州市邀请到各大厂矿、学校、机关讲学;第二次应国务院邀请,参加1984年国庆大典。
1980~1995年,华侨、华人回国探亲、观光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他们的赡家汇款也不断的增多,为祖国建设事业和兴办侨乡的教育和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主要社团
1986年6月11日成立纽约美国广西同乡会,发起人莫虎,地址在美国纽约市百老汇380号二楼。该会的宗旨是联络乡谊,互相团结,以争取华侨、华人在居住国的权益;莫利人任该会副会长,莫虎任该会顾问,会员有100多人,该会多次组团访问广西。1990年9月6~11日,该会会长蒙培应邀率领恳亲团参加在桂林和南宁举行的世界广西同乡恳亲会。
韦凯元(来宾人)任美力澳移民升学顾问职务

第二节 归国华侨

归 国
民国时期,海外的柳州地区籍华侨回国回乡定居77人。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相继侵占南洋和越南、缅甸一带,大批侨胞从海外回到广西。民国31年(1942)11月,柳州接待和救济难侨25423人。 1950年后,有部份华侨、华人回国求学和工作。1959年,印尼当局驱赶华侨。1960~1961年,中国政府分批把十几万印尼难侨接回祖国,其中部分印尼难侨送到来宾华侨农场安置。 1962年,印度当局武装驱赶华侨。1963年6月,中国政府派船前往印度接回难侨及其家属298人, 安置在来宾华侨农场,在这批印度难侨家庭中,有21人是印度、尼伯尔、不丹和锡金籍的妇女,他们随同其亲人一起来到来宾安居乐业。
安 置
50年代,主要是接待安置马来西亚归、难侨和少数越南、泰国等地归侨,分散安置在鹿寨、来宾、武宣等县。60年代初,主要是接待安置印度尼西亚归侨和少数印度、缅甸归侨。实行“面向农村,集中安置,有特殊专长者量才录用”的方针,将印度尼西亚、印度的华侨1821人,集中安置在来宾华侨农场。70年代后期,柳州地区接待安置15000越南难侨、难民。主要安置在来宾、鹿寨、武宣等5个县的农场和林场。
对于具备到第三国安置条件的难侨,经本人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经联合国难民署同意批准,到第三国重新安置的有90人,占安置难民的1%。
分 布
民国时期回国的华侨共有77人, 现在分布在柳州地区直属单位16人,融水县6人,三江县7人, 金秀县4人,象州县1人,武宣县3人,来宾县4人,鹿寨县26人,合山市10人。他们分别来自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玻利维亚等国。
1950~1995年,回国的归、难侨共有13076人,其中地区直属单位36人,融水县6人,三江县3人, 象州县5人,武宣县1840人,来宾县10142人,鹿寨县1008人,合山市36人。归、难侨主要来自越南、印度尼西亚,其次是印度、马来西亚、泰国、缅甸、新加坡、柬埔寨、美国等地。
对难民中有一定技术专长的210名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对口安排,其中在农林场、地方政府部门担任行政干部33人,教师80人,医务工作者17人,汽车司机29人,工人51人。1984~1987年,先后重新调整安置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有666人,占安置难民的14.7%。
柳州地区集中安置难侨、难民一览表
注:截至1979年6月止
安置经费
安置经费分安置费和华侨事业费两类。 生产费按每人900元拨给,用于购买生产所需的农具及生产资料; 生产活动基金按每人200元拨给;安家费每人110元;建房费按每人600元安排;文教费按每人20元补助;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每人60元一次性拨给,全部安置经费均由各安置点掌握购买实物。按难民各户的实际需要,本着困难多的多给,困难少的少给,不困难的不给的原则发放。
华侨事业费,政府则按每年每人84元拨给。主要用于解决难民职工的家庭工资收入达不到规定生活费标准的定期困难补助和难民在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临时救济;此外,还用于医疗卫生,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和文化娱乐设施等的支出。
1978~1987年,国家共投资8038万元人民币,其中用于农业生产投资3048万元;水电、住房、道路投资1392万元;文化卫生投资54.5万元。联合国难民署援助馏7.23万美元,其中用于电灌、 饮水工程84.5万元美元;油茶、甘蔗、茶叶开发70万美元;建小学校舍和购置医疗设备32.73万美元。
贡 献
近百年来,柳州地区籍归侨在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都做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大归侨投入清匪反霸,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中, 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995年,柳州地区籍归侨中,有408人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有135人加入中国共产党,52人担任副处以上领导职务;86名被分别获全国、自治区、地区、县(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归侨知识分子,优秀归侨企业家等称号。
图片

第三节 侨务工作

机 构
地区华侨事务办公室 1960年,设立柳州地(市)华侨事务委员会。1963年柳州专署设立民族宗教华侨事务科。1965年7月与地委统战部合并办公。1987年9月,成立柳州地区行署华侨事务办公室,下设政秘科和业务科,编制7人。
县(市)华侨事务办公室 1995年,除忻城县未设立侨务办公室外,其余各县(市)均设立侨务办公室。
国内侨务工作
落实各项侨务政策 1978年以后,地、县侨办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平反历史遗留的冤、假、错案88件。清理归侨、侨眷职工的档案328宗,清除各种歧视性材料。同时为359名知识分子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住房、夫妻分居、子女升学、就业等问题。对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职工76人,收回重新安排工作。落实处理54户华侨私房13125平方米的遗留问题,其中已退还52户,13425平方米,占应退96%。
贯彻侨汇、捐赠政策 50~60年代,全地区侨汇收入每年仅有几千元。1978年以来,各项侨汇政策重新得到落实,恢复侨汇、建筑侨汇的留成和侨汇物资供应,侨汇数额大幅度增长,1978~1983年达65万多元。华侨、华人为祖国为家乡捐款捐物,截至1995年底,共捐款44.4万元人民币,捐赠汽车3辆。
对外侨务工作
接待工作 1978年以后,地、县侨务部门积极做好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接待工作。1978~1995年,共接待6798人次。1985年10月17日,美籍华人美国纽约市警察总局副局长莫虎先生偕同其母许瑾、夫人巴巴拉(陈美玉)及女儿一行,前往鹿寨县城关乡么相村省亲。自治区、地、县侨办为他们回乡寻根问祖提供方便,离开鹿寨县时,莫虎先生抓了一把家乡泥土带回美国留念。 回美国后,莫虎先生对中国驻美领事馆表示,每年拿出25000美元,作为两名从广西来的壮族留学生在美的学习费用。
对外引进 1988年,行署发布《柳州地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商投资优惠暂行办法》 。1983年8~10月,柳州地区在澳门、香港分别举行经贸展销暨项目洽谈会,贸易成交额达2213万美元。 从1992~1994年7月底止,全地区累计批准“三资”企业57家,实际利用外资5854万美元。

第四节 华侨企业

华侨农场
来宾华侨农场 来宾华侨农场成立于1960年,前身为国营古瓦农场,场部设在来宾县城西郊古瓦。 面积为36平方公里,适宜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2318公顷,林地292公顷,已开发利用面积1063公顷。1994年底,该场人口有5243人,其中归侨、难侨、难民及其子女4718人,占总人数的90%;有职工2016人,其中归侨、难侨、难民职工共1463人,占职工总数的72.6%。总场部设科室13个,下辖5个分场13个生产队。另有新村和博白移民两个农民并场生产队。有砖厂、基建队、职工医院、粮所、水电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等。该场主要种柑橙、水稻和甘蔗等。工业主要生产红砖,1994年新建一个淀粉厂。该场还大胆提拨使用归、难侨干部,至1989年底,在165名管理干部中,归、难侨干部就有105人,占干部总人数的63.6%,其中先后任场长的3人,副场长的8人,任中共农场委员会副书记2人。
设施建设 1960~1991年, 国家共投资4083万元,其中基建投资885万元,流动资金83万元,生产、生活建设拨款431万元,亏损拨款1776万元,其他拨款908万元。1983年,联合国难民署援助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87580元),维修和兴建场区的河西灌区水利工程。同时,投资15万元在场内挖水井4口。 至1984年,该场先后兴建有修配、粮油加工、砖瓦、电子电器、果品加工、淀粉、麻绳、电镀和酱油等厂。1989年,利用联合国难民署的援款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91000元),兴建一座1800平方米的柑桔保鲜库。是年,还投资20万元兴建自来水工程,较好地解决了归、难侨的饮水问题。与此同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也有较大发展, 建有中学和小学中心校各1所、分校6所、幼儿园9所,增建教学楼及其它设施4773平方米,兴建宿舍1657平方米,配备价值1.5万元的教学仪器,图书馆藏书1.5万多册。
生产经营 从1960年起,种植水稻、玉米为主。196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11.6公顷,总产量达到100多万公斤。1970年后,开始在旱地种剑麻,1974年,重点生产剑麻,1977年,剑麻面积发展到185.7公顷。 由于剑麻产量低,又受市场价格的影响,1978年亏损142.06万元。1979年起改种水果为主。1983年,开始在水田种植甜叶菊,1985年,甜叶菊播种面积达到66.7公顷, 由于甜叶菊出口受阻,价格低廉,因而逐步淘汰。1985年将201.8公顷的柑橙, 分类分级作价转让给292户1167名职工承包,由他们自主经营办家庭农场。该场将工商服务行业转让给私人经营。1989年,作价转让给私人经营的绝大多数果树已经挂果,承包产职工的收入逐年增加;转让给私人经营的工商服务行业发展快、盈利多,部分职工收入不断增加。
凤凰华侨农场 凤凰华侨农场成立于1979年2月, 前身为国营凤凰农场,场部设在来宾县凤凰。 该场人口有3489人,其中越南难侨、难民及其子女1854人,占总人数的53.1%;职工有1326人,其中难侨、难民职工655人,占职工总数的49.4%。场部设科室15个,下辖生产队10个,矿业队1个,有职工医院、商店和7所中、小学。该场主要种柑橙和开采锰矿石。
1978年5月,先后安置越南难侨、难民3批,共1412人。该场先腾出房屋59间,抢搭临时油毛毡房23幢共230间, 进行临时安置。同时,出动大批人力,采购建筑材料,在半年内兴建砖木结构住宅2.78万平方米, 使难侨、难民在短期内搬进新房。1978~1991年,国家投入资金1805万元,其中基建设投资378万元,流动资金拨款44万元,生产、生活建设拨款334万元,亏损拨款518万元,其他拨款531万元。
该场以种柑橙为主, 1987年,柑橙种植面积291公顷,柑橙管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锰矿承包给职工个人经营。1989年,联合国提供8万美元(折人民币310300元) ,修建果园水利。当年,该场工农业总产值已达245.6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 ,比1978年的72.76万元增长2.38倍,职工年均收入1200元,比1978年增加800元。职工生活逐年改善,添置大量耐用消费品,还购买摩托车30多辆,汽车20多辆,手扶拖拉机12台。
迁江华侨农场 成立于1979年5月,前身为国营迁江农场。该场面积有800公顷,耕地面积为436公顷。 1994年有2185人,其中越南难侨、难民及其子女1413人,占总人数的65%;职工有736人,其中难侨、难民职工376人,占职工总数的53.9%。场部设科室5个,下辖生产队7个,工厂1个,还有职工医院和中、小学校。主要种柑橙、甘蔗和木薯等。工业主要生产淀粉。
1978~1991年,国家投入资金1422万元,其中基建投资259万元,流动资金拨款24万元,生产、 生活建设拨款203万元,亏损拨款656万元,其他拨款371万元。1982年,自筹资金改造旧宿舍3栋6000平方米。1984年,再投资50万元,打水井4口,安装水泵12台,计113.5千瓦。联合国难民署援助15万美元(折人民币364432元),用于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全场2140人的饮水问题。1988年,联合国难民署援助4万美元(折人民币148508元)修建小学。
1986年,进一步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以劳承包,以产核算,超产分成等管理办法。由于改革措施不配套,生产出现滑坡,1986年亏损比上年增加34.75万多元。1987年,改为家庭承包责任制,以产承包、计划指导、分散经营、全奖全罚,是年,生产有所发展,亏损比上年减少19.66万多元。1989年,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生产经营者的自主权,将果树折价转让给职工分户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侨办企业
1983年1月,地区侨办、侨联兴办华侨综合服务公司,安置归侨及待业子女6人。1985年12月,因资金不足,改为柳州地区华侨综合服务经理部,1987年停业。
1984年4月, 地区知青办以贷款和集资的形式,分别开办地区华侨印刷厂和地区华侨纸制品厂, 安置30多名待业青年。1987年5月,地区华侨纸制品厂的部分资产已转南宁华侨服装厂。地区华侨印刷厂继续生产,每年约有40~50万产值。
1988~1992年,地区侨办和融水县侨办与外商联办的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地区侨办兴办的华侨针织服装厂,因经营不善,停产。
1992年,兴办的华侨包装印刷材料厂、兴侨经济贸易公司,经营状况一般。
1992年5月, 融水县侨办利用本县贝江旅游资源,创办“融水县华侨旅行社”,以优质服务吸引不少中外游客,1992~1995年。共接待港澳同胞近5000人次。
侨属企业
1984年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鹿寨县雒容镇桥头纸厂港属覃浩一家拿出几年来海外亲人资助的全部外汇与另外两家,承包生产队一个频临倒闭,厂房破旧,设备简陋的小纸厂。他们因陋就简,立足农村市场需求,生产散装卫生纸卷筒纸、餐巾纸等5个新品种。1984~1995年,产值120多万元,年均上交税金6万多元,安置归侨,港澳属待业青年50多人。
1995年,共有侨属企业16个,经营规模小,效益不够显著。

第三章 宗教事务

道教在南北朝、佛教在唐朝传入柳北,已有1400多年历史。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在清代先后传入柳州地区。清代和民国时期,除天主教、基督教,因得到帝国主义势力的保护,继续拥有传教特权外,其它宗教都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和排斥,特别是道教被禁止,宫观改为学校,道士向世俗化发展并走向民间,内容演变为迷信活动。1950年以后,外国传教士离境回国, 天主教、 基督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仍然正常活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堂寺庙遭占领和破坏,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79年后,落实宗教政策,退回或重建教堂寺庙,恢复正常宗教活动。1995年,全地区有:天主教14座教堂(点),教徒2086人;基督教堂5座、教会点2个,教徒1134人;伊斯兰教有2个清真寺,教徒750人;佛教寺庙有6个,信徒1507人。

第一节 天主教

传 播
光绪八年(1882) ,巴黎外方传教会的传教士司立修((Chouzy)进入武宣县传教。光绪十二年(1886),司立修到象州传教。光绪十六年(1890),法国籍神甫苏安宁(Bejt-Hoiet)到象州龙女村传教,他利用特权,包揽官司诉讼,偏袒教徒,使得邻近的民众相继涌入龙女村,要求入教以求得庇护,造成村中人多地少的状况,于是苏安宁在光绪二十年(1894)把村中部份天主教徒迁至邻近的永福县。光绪三十一年(1905) ,法国籍神甫唐定球(Daiie)到雒容县传教。宣统二年(1910),法国籍神甫刘志忠(Arthuyc.Lacyoix)将天主教带进中渡厅。民国27年(1938),法国籍传教士戴天恩(J.Madeore)到来宾县活动。从光绪八年(1882)到1949年,外国传教士把天主教传播到5个县。 1950年后,外国传教士相继离境回国。在自治、自养、自传的爱国运动中,柳州地区各地天主教会从此完全断绝与外国传教会的一切联系,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天主教会公开的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79年后,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象州县、武宣县、来宾县、金秀县的天主教会陆续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
堂 口
光绪八年(1882)开始至宣统二年(1910),传教士先后在今武宣县、象州县、鹿寨县、金秀县建6座教堂, 民国3~38年,先后在今鹿寨县、象州县、来宾县建9座教堂。1956~1978年, 由于“左” 的错误影响和“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各地的教堂或被占用,或被拆除。1978年后,落实宗教政策,退回或者赔款另建、回建天主教堂14座,
象州龙女村天主堂
清光绪十二年(1886),法国神甫司立修在象州龙女村修建1座天主堂。光绪十六年(1890),法国传教士苏安宁到龙女村天主堂任本堂神甫。苏安宁在龙女村传教成效显著,四邻的百姓蜂涌而至, 于是他决定在村中另建1座大教堂,以纪念圣母感化多人奉教的特恩。光绪十九年(1893);苏安宁在龙女村中心地带高价买下面积3000平方米的地,用来修建新教堂。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法国传教士傅泛济(Rue)到龙女村天主堂接任本堂神甫。至民国38年底,龙女村天主堂的本堂神甫先后是唐定球·范瀚清(Tessier)、和为贵、康泰(Rigal)、马维良(Reyyat)等法国籍神甫。龙女村天主堂是象州县最大的天主教堂,下辖桐木、上架、宿对、下令、麦棉、屯抱、那凤等地的教务,并有几十亩田地出租。民国23年,龙女村天主堂附设1间小学。 1950年以后, 法籍神甫离境回国。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停止所有活动。1987年10月,龙女村天主堂正式复堂活动,由教徒罩思贤管理教务工作。现存的教堂,乃苏安宁所建,它由礼拜堂、钟楼和住房组成,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为砖石结构, 石砌的墙壁,坚固异常,历百年而不曾开裂或倾斜。礼拜堂的建筑面积为567.85平方米,可容1000人礼拜,堂内的天花板呈六角形图案。教堂两边的钟楼为八角形,有4层高。1987年教徒有60人,1990年仍是60人,1995年47人。人员及教徒
在柳州地区传教的神职人员大都是法国籍神甫,主教有司立修、刘志忠、神甫有苏安宁、唐定球、周怀仁、康泰、戴天恩、傅泛济、苏瀚清、和为贵、马维良、白云天等,中国籍神甫有姜渭贤。象州县龙女村李伸延曾到上思修道院学习成为本地神甫修生。修女,是天主教离家进教会的女教徒, 1982年各地教会陆续恢复活动后,仍坚守修女生活的4名修女回到金秀、象州天主教会。1995年,柳州地区正式教徒共有2086人。教办事业
光绪十五年(1889),广西教区法国神甫司立修在象州中平村开办中平村小学,这是广西最早的教会学校。民国23年,又在象县龙女村办龙女小学。民国27年,法籍神甫在来宾县成田村办成田小学。民国37年,法籍神甫在中渡办英山小学。民国时期,江洲天主堂在江洲办培育小学,同时办医疗门诊、车缝等慈善事业。
民国23年,南宁教区在象县龙女村开办传教员培训班和修女预修班。

第二节 基督教

传 播
基督教传入柳州地区是多宗派性的。
浸礼宗南美浸信会 光绪十五年(1889),派传教士余宝光、包文华到象州寺村传教。第一个教徒是木叶村仇月清,在平南石塘受浸,光绪三十一年(1905)期满归来以自己的房屋作宣道所,后传播到中平、寨博、马岭,时有信徒19人。
侵信宗美国宣道会 光绪三十二年(1906),派传教士到鹿寨传教。民国12年(1923),又派美国籍传教士丁惠民到融县长安镇传教。20年,丁惠民到三江县富禄传教。22年,宣道会传播到迁江。民国时期,宣道会还传播到武宣县妙皇(今属象州县) 、榴江县黄冕(今属鹿寨县)、罗城县三防(今属融水县)等地。
基督复临派美国安息日会 民国4年, 该会广西区会到武宣县城传教,后传播到象州县城、寺村。
内地会系英国内地会 民国17年,由中国籍传道员贺水生到三江县林溪传教。
信义宗美国鲁东信义会 民国38年春,属美国差会的豫中、豫鄂、鲁东等信义会纷纷南迁、寻找新的落脚点。信义会来到柳州,联合活动,由鲁东信义会牵头,美国牧师袁哲思统一管理,在柳州设立办事处,并把活动范围扩大到雒容县城(今鹿寨雒容镇)。
组 织
1950年以后在自治、治养、自传的“三自”革新运动中,基督教各教派断绝与外国教会的一切往来,外国传教士全部离境。教会由中国教徒自己管理,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1958年,基督教各宗派,消除派别,实现基督教大联合,成立基督教联合会、协会。柳州地区各教堂属广西区基督教联合会、协会领导。但各自有自己的组织机构,融安县长安镇基督教,经教徒大会选举产生执委会。融水县融水镇基督教也选举产生执委会。
堂 点
从光绪十五年(1889)起,基督敦开始传入柳州地区,在象州、武宣、来宾、迁江、雒容、融县、 三江等县传播,所到之处,建堂设点。侵信会在象县寺村、中平、寨博、马岭建立4个堂会。宣道会在迁江县城、融县长安镇、罗城县三防镇、三江县富禄、武宣县妙皇、榴江县黄冕建立6个堂会。安息日会在迁江县城、象县县城、寺村,武宣县城建立4个堂会。内地会在三江县林溪建立1个堂会。鲁东信义会在雒容县城建立1个堂会。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 期间, 柳州地区基督教受到冲击,教堂被占用。1978~1995年,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融安县长安镇、融水县融水镇、三防镇、汪洞乡,象州县寺村等5个基督教堂和2个教会点恢复活动,教徒1134人。
融安县基督教礼拜堂
民国12年,宣道会美国籍牧师丁惠民在长安镇兴隆街(今新华街)租屋布教,后在三滩码头买房改作教堂,占地600平方米,因教堂地处偏僻,教务难有进展,10年间仅有信徒50人。民国21年,丁惠民往三江传教,把长安镇教务交给美国籍牧师林明德(R.M.CLemmer) ,另在今建设街买房布道。“文化大革命”期间,三滩码头的礼拜堂和建设街的布道分别被占用,宗教活动停止。后来,三滩码头礼拜堂在失火事件中被烧毁。198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落实宗教政策,在长安镇新华街为教会回建1座教堂,面积232.2平方米,能容300人礼拜。1983年5月1日,融安基督教会举行复堂礼拜,正式恢复宗教活动。教堂由牧师钟美恩(女)负责,开始教徒仅7人,1995年发展到600多人。

第三节 伊斯兰教

传 播
清嘉庆末年,桂林地区六塘、苏桥、罗锦等地回族群众迁居鹿寨镇和黄冕乡,回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嘉庆二十四年(1819) ,鹿寨镇建有清真寺1所。道光二十二年(1842),黄冕乡建有清真寺1所。道光十七年(1837) ,桂林籍人士马子修到鹿寨县组织成立伊斯兰教。咸丰年间(1851~1861),桂林籍人士白蓂阶在黄冕乡组织伊斯兰教。民国22年(1933),有教徒608人,1995年共有教徒750人。
清真寺
鹿寨清真寺 始建于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地址在米行街(今县卫生院附近),是一所简易小寺。道光十年(1830),在今十字街电影院对面重建,可容200人聚礼的大殿和8丈高的邦克望月塔楼。光绪二十一年(1895) ,增建经堂和宿舍,总面积400平方米。民国33年被日本侵略军烧毁。民国36年用善后救济补助款及穆斯林的捐款,在废圩上重建,并创办穆斯林小学,除7级宝塔不能修复外,建成大殿、宿舍、教室、办公室和两间铺面。1977年4月,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用,人民政府另拨房屋作清真寺,地址在县城太和街76号。鹿寨镇清真寺历任阿訇是伍万春、马运成、白云泉、方善卿等人。
黄冕清真寺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始建,寺址在黄冕中街。主教张福鲜、白涛清,教徒200人。 附设回文学校1所,寺内设校长1人。每日讲经朝拜主宰,宣传穆罕默德主义,并出版汉文周报阐明教义。

第四节 佛教

传 播
唐代,佛教已传入柳州地区,融州融水县建有信乐寺,严州来宾县寺山建有金峰寺。宋代,又在融水真仙岩建有报恩寺,迁江县建有景福寺,融安大良建会仙佛寺。元代,象州县城建清规院。清初至民国时期,融水老子山建寿星寺,三江县建有香林、回龙、乐善、龙林寺。1957年调查柳州地区有佛教徒115人,其中三江89人,忻城20人,石龙6人。“文化大革命”时期,宗教活动被迫停止,佛寺遭破坏,僧尼被遣送回乡。1978年以后,落实宗教政策,恢复宗教活动。1992年,融水县有教徒190人,三江县有教徒100人。1995年,柳州地区有佛教寺庙6个, 其中三江县有香林寺、福禄寺、迴龙寺、乐善寺、龙林寺,融水县有寿星寺。佛教信徒1507人,其中三江县1209人,融水250人,忻城48人。
主要寺院
三江香林寺 位于三江县县城古宜镇大渊。始建于清末,民国时期因办中学才迁今址。1950年后, 有尼7人,多为侗族,以农耕自给,“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逼还俗。1980年后始恢复活动,现有尼4人,住持为释达觉法师(尼),信徒504人。
融水寿星寺 位于融水县老子山上。民国36年春,春林和尚率领徒侄修成、徒孙释宝莲、释园明、释明法、释慈有以及湖南南岳佛学院道玄法师到融水老君洞和老子山寿星岩常住。请艺人塑了三宝、观音、地藏、韦驮及十八罗汉圣像。“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被烧、毁坏殆尽。 1978年以后,落实宗教政策,重新修建寿星寺。自治区人民政府拨款6万元,个人捐款3.3万元,台湾新竹县五峰寺释若晖法师捐款15万元,重建大雄宝殿,重塑佛像。全国政协副主席、 全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为其书写法语对联“当知心是佛, 应以戒为师”和“大雄宝殿”。住持宝莲法师(尼),有僧5人,尼3人。寺办中医气功诊所。今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组织及僧尼
民国29年(1940) ,中国佛教协会广西分会在三江县建立佛教支会。1993年8月上旬,融水县成立佛教协会。 1992年融水县寿星寺选送4名教徒,前往江西南昌佑明寺、湖南南岳、南台寺受具足戒, 又选送两位年轻比丘进福建佛学院学习。1995年,全地区有僧5人,尼14人,其中融水寿星寺僧5人,尼3人,三江香林寺尼4人,古宜镇福禄寺尼4人,林溪回龙寺尼2人,良口乐善寺尼1人。

第五节 道教

南北朝时期,道教已传人柳州地区。1980年,在融安县出土的南朝滑石地卷,分别记载有道教用以镇守四方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护卫神”和道家尊崇信奉的王侨、赤松子、 李定度、张坚固的名字。宋朝,道教传播到迁江、融水县等地、修建宫观2座。明朝道教传入来宾、 迁江、武宣县,在武宣、迁江各建宫观1座。由于清朝政府信奉喇嘛教,对道教采取抑制政策,于是道教向世俗化发展并走向民间,与民间信鬼好巫相迎合,与各民族宗教信仰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促进粗俗化的道教传播。民国时期,广西当局限制甚至禁止道士的活动,改宫观为学校,但道教在民间影响仍然存在。1950年以后,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殡葬制度的改革等,已粗俗化的道教在柳州地区影响大大减弱。但在边远山区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有影响。

第六节 宗教事务管理

机 构
民国时期,宗教事务由柳州区专员公署和县政府民政部门主管。1950年以后,宗教事务归中共柳州地委和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兼管。1955年专区和县在政府办公室设宗教事务科(股) ,配干部1人。1958年初,专区和县宗教科(股)并入同级民政局内办公。1960年,专区和县宗教事务并到同级党委统战部办公,归统战部领导。1995年,中共柳州地委统战部宗教事务科,配专职干部1人,各县(市) 中共县(市)委统战部内配宗教事务专职或兼职干部1人。
管 理
1950年以后,宗教事务主要是对宗教社会团体进行登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吸收宗教人士参政议政;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处理非法宗教活动等。
对宗教社会团体进行登记 1951年,柳州地区各级民政部门遵照1950年12月29日政务院公布的《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对天主教、基督教实行专门登记。1991年,又根据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和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对柳州地区各地宗教社会团体进行登记,到1992年全部完成。
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953年以后,柳州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结束,遵照中共广西省委《关于土地改革完成地区恢复基督教、天主教活动的处理意见》,柳州地委和各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做好调查研究和宣传宗教政策的基础上,在县城和农村恢复一批历史较长、教徒较多的教堂的宗教活动。长安镇基督教堂、象州县龙女村天主教堂、鹿寨县鹿寨镇、黄冕乡清真寺、三江县香林寺、龙林寺、乐善寺、融水县寿星寺都恢复了宗教活动。
吸收宗教人士参政议政 中共柳州地委、各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注意团结宗教界人士,吸收他们参政议政。三江县香林寺主持释达觉(女),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县政协委员。融安、象州、金秀县都安排宗教人士参加政协。
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全地区教堂寺庙被学校和基层单位占用,有的被拆除改建。1978年以后,各县落实宗教团体的房产。鹿寨县1977年因县城扩建街道,拆除鹿寨镇清真寺,鹿寨县人民政府将公房给回民作宗教活动场所。自治区宗教局先后拨给鹿寨镇、黄冕乡清真寺房屋维修费6000元。金秀县人民政府收回被占用的教堂,并拨款13200元修葺。融安县人民政府拨款36000元重建长安镇基督教堂。 三江县将被占用的3个寺庙全部退回,拨款.5000元重建香林寺。融水县先后拨给教会房屋被拆除后的补偿费5100元; 自治区财政厅和宗教事务管理局也拨款6万元重修寿星寺。1992年,全地区宗教团体房产政策已全部落实,宗教活动恢复正常。
处理非法宗教活动 1987年以来,鹿寨县非法传道人廖运兰借口耶稣启示,在各地诈骗群众钱财。1988年他又与另一非法传道人郭尚彩煽动教徒捐款献木出工建造一条大木船,有教徒22户100余人上船居住, 等待升天,有14户64人在船上住达半年之久。经鹿寨县人民政府不断派人做教育疏导工作,并将廖、郭2人逮捕法办,教徒才全部离船返家,但已在生产、生活上造成很大损失。1992年,柳州市非法传道人梁家业在来宾一带宣扬世界末日到来,许多教徒信以为真,纷纷变卖家业外出避难,经过发动群众揭露坏人,将为首分子梁家业逮捕法办,才遏制盲流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