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境内各县县城人口共计3万人,城区面积5平方公里。1995年,各县(市)县城人口发展到54.3万人,比1949年增加17.1倍。建成城区面积44平方公里,比1949年增加7.8倍。房屋建筑面积1118.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35.7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40平方米。公共设施有自来水厂、 供电、 环卫、园林绿化、邮电、交通等。建制镇发展到25个,人口13.34万人,人均居住面积12.17平方米。118个集镇,人均居住面积14.6平方米。10741个村庄,人均居住面积12.06平方米。21个建制镇、47个集镇,6846个村庄用上电,114个集镇和1/3的村庄通汽车。
第一章 城市建设
第一节 规划
初步规划
柳州地区的城市规划始于1952年。率先进行初步规划的县城是金秀、来宾。1952年,金秀县城金秀镇进行初步规划。1953年,来宾县驻地从旧县治城厢街迁至今来宾镇,进行一次规划。鹿寨县县政府驻地鹿寨镇,1958年开始进行初步规划。忻城县城关镇,1959年冬,在县城进行初步规划,于1970年又进行修改。融水县城于1972年测绘出《融水镇初步规划图》,1979年进行修改。融安县城长安镇因1974年火灾,沿河街道全被烧毁,在自治区、地区的支持和帮助下对城区进行第一次规划。三江县城古宜镇,1962~1977年,先后发生3次大火灾,原来古宜镇3条街被火灾烧掉一大半, 未被烧毁的房屋绝大多数是木板房, 火灾隐患大,1972~1976年,县政府多次组织力量,对县城进行局部规划。
总体规划
1979年,由自治区城建处和地区基建局组织技术力量,先在来宾县进行规划试点。之后,从各县抽调技术力量,组成柳州地区规划工作组,对10个县市进行总体规划。规划区面积,远期为73.8平方公里,其中以来宾县最大,为20平方公里,金秀县最小,仅0.70平方公里。至2000年人口发展为51万人。 1981~1990年的实施结果,全地区城市人口达40.75万人,已有3个县超过或接近远期规划指标,城区面积已扩展到86平方公里,多数突破远期规划指标。因此,自治区布置全区县(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布置,要求3~5年内完成县(市)规划的调整工作。金秀、象州两县率先于1990年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到1995年底,各县(市)已调整完善,上报自治区批准实施。据10个县(市)城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资料设计,规划区面积140.33平方公里, 比第一次总体规划面积扩大66.53平方公里。 到2015年人口规模114.42万人,比1995年实有人口54.3万人,增加1.11倍,其他各项规划指标到2015年都有较大提高。
规划管理
地区建委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科,配备干部4人,县(市) 建委设城建办公室(股),共配备干部54人,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鹿寨、象州、融水、武宣等县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蓝图,张挂在主要大街中心地带。武宣、鹿寨、象州、合山、融安和来宾等县(市),采取人大或政府立法的形式,制订实施《城市规划法》,公布《关于县城规划管理决定 (或办法) 》,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取缔违章建筑的通告》。各县(市)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规,认真查处违章占地和违章建筑。合山市在1991年进行一次城市规划实施检查,清理整顿店铺门面2.40万平方米,处理违章占地300户,强行拆除违章摊点53问,面积786平方米,罚款6442元。武宣县“八·五”期间,共查处违章违法建筑371起,强行拆除6起。但有少数县对违章违法占地建房未及时清查处理,致使县城违章建房户从100户发展到2000多户。
第二节 市政建设
道路
1950年后,各县对老城区原有道路,逐年进行改弯取直、拓宽、降坡和路面铺装的建设,主要街道都铺设沥青或混凝土路面。70年代后,由于各项事业发展,人口增加,城区不断扩大,多数县城都开辟新区,建一大批街道。至1995年末,全地区县(市) 城道路长233公里,其中高等级道路长199公里, 道路面积240.5万平米, 其中铺装沥青或混凝土高等级路面204.8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5.18平方米。10个县(市)中,有8个县、市(除三江、金秀外) 拥有宽20米以上大道(街)36条、总长41.37公里、面积126.240万平方米,全部为沥青或混凝土路面。 合山市和鹿寨、象州、武宣、融安、来宾等6个县、市拥有30~42米大街18条,长24.69公里,面积91.72万平方米。宽30米以上的大街路面一般分车行道,两侧为人行道,有的建有花台或绿化带。40米以上大道分快车道、慢车道、绿化带、人行道。十字街中心设大转盘(安全岛)。
桥梁
据史料记载,境内在宋代已建有石拱桥。融水县城南丹江与融江交汇处的蔡邕桥 (又名棠荫桥、济安桥),始建于宋淳熙五年(1178),桥长19米、宽7米、高10米,单孔条石结构,是柳州地区建成较早的古代石桥,因桥顶部有一裂缝,1987年城建部门进行维修,铺设水泥桥面、栏杆。从宋淳熙十年(1183) 至明万历年间,象州城附近建有石拱桥6座。忻城县城区的古学桥,是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由土知县莫镇威发起修建的,桥长36米、宽5米、高9米,三拱料石桥,可人车两用,是柳州地区城市古桥中最长的石拱桥,1959~1984年两次修整拓宽至8米,仍为方块石拱桥。
1970年以前,各县只有过河小桥,均是木桥或古石拱桥,靠近大江大河的县城均无跨江公路大桥,两岸人来车往靠人工摆渡。严重制约着两岸交通和经济发展。1972年,建成鹿寨县城洛清江公路大桥。1978年,建成来宾红水河公路大桥,该桥位于县城中心,属城市交通型桥梁,是连接县城河东、河西两城区及通往南部各乡镇和桂南各县市的主要通道。1983年,建成三江县城古宜公路大桥。 1987年,建成象州、融安2座公路大桥。1990年,武宣县城公路大桥建成通车。到1995年,全地区共有城市大小桥梁47座,其中钢混结构永久性公路大桥6座, 其余为过河小桥。这些小型桥梁,多数始建于民国以前,1950年后,均进行过拓宽,改建或加固维修。
1990年,铁道部门在融水县城寿星北路与枝柳铁路交叉处,建有双墩混凝土桥梁式立交桥1座,主干道高4.30米,人行道两侧各4米,自行车道两侧各4米,车行道8米,桥长25米,是柳州地区第一座城市立交桥。
排水
1950年以前城市排水较好的有融安县的长安街,民国27年(1938) 修整街道时修建1条长700米的下水道, 洞口宽0.6米,拱高1.5~1.6米,设出水口3个,街道污水流入下水道排入融江。其余各个县城只有少量的阴沟或阳沟,因无人清理,淤塞十分严重,多数排水不畅,成了臭水沟。70年代后,各县(市)将城市排水列入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把排水工程作为市政建设重点来抓,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逐年分段施工的办法,开发新城区、建设新街道时,将下水道建设同时配套进行。1995年,全地区10个县(市)有城市排水管道长145.85公里,人均拥有3.14米,多数排水已形成系统,有的还做到了清污分流。
路灯
1962年,象州县率先在县城街道安装路灯,其余各县(市)是1965年后安装。1978年以后,各县(市)逐步将原有木灯柱换成水泥杆灯柱。光源灯型改用日光灯、高压汞灯。1995年,全地区共有城市路灯4452盏,线路长22.26公里,其中合山市2289盏,其余各县2163盏。合山、来宾、融安、鹿寨、融水、武宣等县城主要街道用上第三代光源高压钠灯。主要大街的十字街大转盘(安全岛)中央安上高杆聚光灯。路灯线路均为专用线路,多数是架空电缆,部分县(市)主要街道改用埋设地下输电电缆。
防洪
各县 (市) 城都靠近江河,洪涝是县城最主要的自然灾害。70~80年代,进行第一次县(市)城总体规划时,很少考虑防洪规划,不大注重防洪设施建设。1990年以后,调整县(市)城总体规划,方将防洪列入总体规划。融安县城河西区1994年开始,修筑从三滩码头沿江长760米的防洪堤。 三江县城按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在大洲区、大竹区部分地段及河东北区修建防洪提,并在县中桥及古宜二圣桥处修建防洪闸,作局部调洪之用。三江还规划在县城上游修建一大型水库,调节汛期寻江河水量,兼灌溉发电。武宣县把县城防洪规划列为大藤峡水电站工程建设的一部分,设防标准按50年一遇的洪水位修建防洪堤,对城区沿河两岸防洪设施建设作了规划,低于警戒水位的地段不再建房,有计划的拆迁沿河低洼地带的机关单位和民房,开辟新区。1995年,全地区已有三江、融安、金秀县城建成防洪堤长6公里。
市政管理
合山市设有市政工程管理所、市政工程公司和城市监察管理队,配有管理人员25人。鹿寨、三江、融水、金秀设有城管监察队,共配备人员52人,其余各县由城建办(股)管理。道路、排水和防洪系统的管理由县(市)建委与县城镇政府共同维护管理。城市公路大桥,全部归口公路交通部门管理。路灯管理,合山市由市政工程管理所负责,鹿寨、融安县成立路灯管理站,其余各县仍由供电部门代管。
1995年城市(县城)人口和建设用地
1995年城市(县城)房屋及住宅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城市(县城)维护建设资金及经费性收入
计量单位:万元
1985~1995年城镇私人建房情况



第三节 工程建设
50年代工程建设
1957年,兴建鹿寨钢铁厂。1958年,兴建泗顶铅锌矿、鹿寨糖厂和来宾糖厂。1959年,兴建八一锰矿(今八一铁合金厂)。1951~1962年,兴建合山矿务局。
以上6个厂矿,总共投资5.84亿元。
60年代工程建设
1962年,兴建融安县河西水厂。1964年,兴建鹿寨自来水厂。1965年,兴建象州水厂。1965年,兴建三江县水厂和融水县水厂。1966年,兴建来宾水厂。1967年,兴建合山火电厂。
以上7个厂,投资共6.15亿元。
70年代工程建设
1970年,兴建来宾县水泥厂、融水水泥总厂、鹿寨县公路大桥、麻石水力发电厂。1971年,兴建忻城县水厂。1972年,兴建柳州地区进德水泥厂。1974年,兴建武宣糖厂、迁江公路大桥。1975年,兴建石龙糖厂和鹿寨县水泥厂。1976年,兴建忻城县水泥厂。1977年,兴建来宾公路大桥。
以上厂桥单位13个,总共投资4.92亿元。
80年代工程建设
1980年,兴建石龙大桥和武宣县水泥厂。1981年,兴建古宜大桥。1982年,兴建忻城糖厂和金秀县水厂。1970~1982年,兴建融安水泥厂。1984年,兴建合山市水泥厂。1985年,兴建合山矿务局水泥厂、长安公路大桥和象州大桥。1986年,兴建武宣县水泥厂。1987年,兴建融安县河东水厂、武宣大桥、三江县厘金滩水电厂、来宾火电厂。1988年,鹿寨化肥总厂开始筹建24万吨磷铵工程,投资21.8亿元。同年兴建合山市水厂、融水镇农贸市场、罗秀糖厂、和睦糖厂。
以上厂桥单位20个,总共投资28.81亿元,另技改投资3.76亿元。
90年代工程建设
1990年,兴建融安县城东市场综合楼。1991年,兴建融水县民族礼堂、地区财经学校培训中心综合楼、浮石水力发电站、古宜镇乐冲市场综合楼。1993年,兴建柳州地区商业住宅楼。
以上6个厂站单位总共投资1.63亿元。另技改投资1.90亿元。
第二章 村镇建设
第一节 规划
1949年前,村镇建设没有统一规划,因地就势,沿河辟街,傍山建村,街道狭窄,道路凹凸不平,房屋低矮,交通不便,没有自来水、防火和环卫设施,公共建筑也很少。1978年以后,全地区每年建新房的农户在1.5万户以上,建房面积150万平方米,最多年达3.2万户,建房面积315万平方米。 由于没有加强领导和管理,没有规划先行,一度出现农村建房乱占滥用耕地。据1982年7月的调查统计,1980~1982年,全地区因建房减少耕地332公顷,其中水田104.53公顷。针对这些情况,1982年地、县分别成立农房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清查处理建房乱占滥用耕地。到年末,拆屋还田8.5公顷,造回田3.79公顷,罚赔款项30350元。与此同时, 培训规划人员955人,组织村镇规划技术人员下乡,帮助乡镇进行村镇规划工作,第一个规划示范点在来宾县城厢乡格兰大队格兰村,社员建房按规划实施,并按规划建有小学、礼堂、商店、抽水站、文化室、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自来水引进各家各户。1982年,贯彻全国、 自治区农房建设工作会议以后,至1990年,全地区完成粗线条规划。16个建制镇、127个集镇, 调整完善规划10个建制镇。 完成村庄规划4831个,点村庄总数的44.9%,10个县(市) 中,全部或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的有合山、鹿寨、象州3个县(市),完成50%以上的有来宾、 三江2个县。到1995年止,全地区已有23个建制镇、46个集镇、18个村庄的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第二节 建制镇建设
建制镇当中, 多数是历史古镇和民国以前就是区、乡治所,有9个是1985年设置的,但集市形成较早,其手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具有一定基础,经济比较发达,交通较方便。经过40多年的建设,多数镇的公用设施和各项公共建筑已初具规模。据1995年统计,建制镇用地面积1302.70公顷,人口13.34万人,人均用地面积97.65平方米。有桥梁30座,路灯669盏。有自来水设施的镇23个, 自来水厂21个,日供水能力15629吨;另有单位自备水源日供能力16625吨。25个建制镇全部通电话,设有邮电分局(或所) ,镇内各类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较为齐全。 1995年,建制镇实有住宅建筑面积238.2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81.07万平方米,住房使用面积175.70万平方米, 居住面积149.73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4.2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2.17平方米。
第三节 集镇建设
1995年,有农村集镇118个,其中乡政府驻地集镇103个,村级圩镇15个。人口5.35万户,21.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1万户,6.76万人。集镇用地2625公顷。
房屋建筑面积542.52万平方米,其中楼房199.61万平方米,混合结构117.74万平方米,住房使用面积401.02万平方米, 人均使用面积18.42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4.60平方米。集镇区公共建筑面积148.67万平方米, 其中混合结构91.790万平方米, 生产性建筑面积44.090万平方米。 集镇道路总长150.40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长41.69公里,道路总面积99.27万平方米。桥梁51座。防洪堤3.4公里。下水道长21.85公里。通电114个集镇。日供水能力1.25万吨,年供水总量353.55吨,用水人口10.56万人,用水普及率49.74%。乡所在地集镇内,一般均设有中小学、文化站、广播站、电影院(场) 、电视差转(或卫星接收) 台(站)、卫生院(所)、各类商店、供销社、旅社、汽车站、市场(圩场)、银行营业所、供电所、农技站、种子站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由于历史的原因,柳州地区农村集镇发展较慢,城镇化水平低,规模也较小。全地区平均175平方公里才有1个集镇(含县城、建制镇),城镇人口(含县城和建制镇)仅占总人口的16%,平均每个集镇现状用地面积22.250公顷、人口1851人。每个集镇平均占有道路长1.27公里。人均道路长仅0.69米,人均占有道路面积4.54平方米。还有4个集镇没有用上电,71个集镇(占集镇数的60.17%)没有供水设施。
第四节 村庄建设
1995年统计,全地区有村庄(自然村) 10741个,平均2.49平方公里一个自然村;村庄现状用地面积42504公顷, 平均每个村庄用地3.96公顷; 村庄住户62.17万户,平均每个村庄54.64户; 村庄人口325.64万人,平均每个村庄303.17人,非农业人口1.29万人,平均每个村庄1.2人。村庄房屋建筑总面积6289.2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831.17万平方米,占13.22%,混合结构317.57万平方米,占总面积5%,其中楼房157.62万平方米,占总面积2.5%。住房使用面积4688.93万平方米, 居住面积3849.81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4.6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2.06平方米。乡村道路总长5767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546公里。桥梁366座。防洪堤5公里。 路灯401盏。已用上电的村庄6846个,占村庄总数的63.74%。有自来水设施的村庄526个,受益人口26万人。
农村住宅建设
1949年以前,农村住宅多为土木结构,富裕一些的人家,建有三间两廊,屋墙为泥土夯成或泥砖砌成,天面盖小青瓦。穷苦农民多为茅草或杉树皮盖顶,甚至以篱笆作间墙。地主、富农住宅多为砖瓦结构,一般为平房,亦有楼房。官僚、地主的住宅十分讲究,多建独门独院,以围墙圈围,大门建筑坚固、精致,有门楼、枪眼、推笼,朱漆大门,门柱为石料,或园或方,门檐龙兽角喙,内房十间八间不等,内设厢房,正屋中为厅堂,两侧为卧室、书房,一般设有走廊,中有天井,屋檐多有浮雕。1949年前,广东、平南、藤县等地常有农民逃荒到鹿寨县境边远深山开荒种地,他们住的都是茅厂(棚)。
1950年后,实行土地改革,许多缺房少屋的农民分得房屋,初步改善居住条件。70年代前,已逐步把茅草房改为土木或砖木结构。1979年以后,农村实行改革开放,耕地承包到户,政府允许农民自建住宅,调动农民建房的积极性,首先在比较富裕的乡村建设一批住宅。一些建房拥挤的村庄,新建住宅纷纷向村外发展,三间两廊一院为农村住宅建筑普通形式,80年代中后期,经济发展较快的村庄,改变农村千百年来的建筑模式,率先采用钢混结构,建起“平顶” 楼房。武宣县1950~1990年,累计农村建房543.82万平方米,其中楼房35.22万平方米。 1979~1984年, 来宾县农村每年有5000多户建新房,年建房面积50多万平方米;1990年底, 全县农村住宅建筑面积1298.64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加3.01倍,其中砖混结构楼房5.87万平方米,砖木结构380.27万平方米,土木结构瓦房912.5万平方米。
90年代以来,在靠近城镇和交通沿线的农村,住宅开始向现代化、豪华型发展,所建楼房一般三四层,装饰采用马赛克、釉面砖、大理石和双飞粉涂料,有的室内安装空调、壁灯、淋浴、盆浴、吊顶花灯等。但广大农民仍以土木砖瓦结构为主,一般三间两廊一小院的建筑形式居多。仍有收入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少数地区或少数农户,住房狭小、破旧、三代同堂、人畜同居。 据鹿寨县龙江乡调查,该乡1992年住宅建筑面积50.41万平方米,其中楼房7400平方米,占1.49%;混合结构8700平方米;占1.75%;砖木结构9.6万平方米,占19.33%;其他结构(土木结构)39.2万平方米,占78.92%。
民房改建
融水县和三江县,村寨房屋建筑密集,80%为木质结构房屋,火灾隐患十分严重。这两个县的政府,在五六十年代,曾采取分散建房,设防火道,改炉灶等措施,但均未解决实际问题,火灾事故连年不断,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1976年,三江县林溪乡程阳大寨火灾后。 政府资助2万元建房款,村自筹部份资金,建砖木结构新房2万平方米,200户侗族灾民搬进了新房。 独峒乡琶团村1975年火灾后,政府资助建成砖木结构房屋1万平方米,解决100户灾民的住房。截至1985年底,全县已改建619户,建造砖瓦房面积9.17万平方米,户均面积148平方米。 1987年,融水县政府开始实施“民房改建工程”,县里成立民房改建领导小组,下设民房改建办公室及民房改建工程公司,全面负责民房改建工作,以安太乡整垛苗寨为先行试点。1987年8月至1990年12月,改建民房共1125间,建筑面积15.20万平方米,改造后的房屋为砖混结构,通过改建共节约木材4.5万立方米,节约土地3万平方米,改建工程共出售旧木料3.95万平方米,为地方财政增加765.28万元。
第五节 村镇建设管理
1978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居住条件。每年建设新房的农户在1.5万户以上,年建房面积在150万平方米左右,最多年份达3.2万户,年建房面积315万平方米。但有些地方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和必要的管理,出现乱占滥用耕地现象。 据8个县的调查,1980~1982年农村建房乱占滥用耕地331.98公顷,其中水田104.49公顷。各县(市)采取拆屋还田,造田补田,罚款和赔偿集体损失等措施,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同时,严格按照用地审批的有关规定,将占用耕地的批准权放在县以上政府,并严格控制居民住房的宅基地面积,每户(5口人左右) 按100~150平方米控制,人多耕地少的地方,取低值,并按每人22平方米以内控制,用地管理得到加强。1992年,成立柳州地区村镇建设管理站,配备干部2人。1995年,10个县(市)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干部29人;138个乡镇(含县城镇) ,有68个乡镇设有建设管理机构,共配备乡镇建设助理及其他管理人员113人。县(市) 政府及其村镇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由乡镇、村公所(村委会),具体实施其管理职能。
1995年村镇住宅
1995年村镇公用设施


第三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勘测设计
地区综合设计院
建于1975年4月, 始称柳州地区基建局设计室,1989年与地区经委综合设计室合并,改名为柳州地区综合设计院,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勘察设计乙级证书和广西区建委颁发的机械、造纸、制糖丙级设计证书。该院在全自治区率先推行百元收入工资含量包干责任制, 以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完成设计收入逐年增长,1993~1994年,突破100万元。1989~1995年,有16个设计方案获地区优秀设计奖,有2个设计方案获广西区级优秀设计奖。1975~1995年,共完成大小项目1201个单项工程没计,绘制施工图建筑面积123.5万平方米, 设计概算投资4.1亿元,设计总收入637万元。1995年,有固定资产93.5万元,职工35人,其中干部32人,高级工程师17人。
各县(市)建筑设计室
1978年以后,各县(市)相继成立建筑设计室,到1995年末,10个建筑设计室共有职工74人,其中工程师12人,助理工程师26人,技术员24人。1991~1995年,各县(市)建筑设计室共承接设计项目1736个,设计建筑面积1438571平方米,设计产值46216万元,共收入622.73万元,盈余89.92万元。
第二节 建筑企业
柳州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1959年1月,正式成立柳州专区建筑公司。1972年6月12日,自治区同意柳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为国营企业。1973年7月27日,柳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改为柳州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1995年末,有固定职工542人,合同工158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含经济、会计) 14人,工程师(含经济、会计)23人。固定资产原值为2008万元,净值1708万元。施工机械设备134台(件),生产用值164万元, 设备功率1014千瓦。 1986~1995年,建筑产值23212万元,施工面积为937760平方米,企业总产值23637万元,上交税利698.7万元,盈利304.8万元。
县(市)建筑公司
1950年后,各县开始组建建筑工会,1959年扩大为建筑工程公司(队)。1986年,合山市建立建筑公司。至1995年,各县 (市) 集体建筑公司共11个(其中来宾县2个) ,共有固定工2130人,工程技术人员264人,固定资产1520万元,施工机械设备913台(件) ,设备用值645万元, 设备功率5432千瓦。 1986~1995年, 合计建筑面积2007082平方米, 企业总产值8521.8万元,上交税利1543万元,盈利525.56万元。
第三节 建筑施工
50年代,7个县(镇)建筑队伍,每年施工任务在64460平方米。60年代,地区、县建筑企业的施工面积,每年均在10万平方米左右。70年代,国民经济有所好转,经济建设开始回升,施工任务有所增加。 1975年,地、县11个建筑企业,建筑产值756.39万元,施工面积19.78万平方米。1985年,地、县(市)11个建筑企业,建筑产值1786.28万元,施工面积23.05万平方米。1990年,地、县(市) 12个建筑企业,建筑产值3123万元,施工面积21.94万平方米。1995年,地、县(市)12个建筑企业,建筑产值10658万元,施工面积37.80万平方米。1995年建筑产值比1975年建筑产值增加13倍,施工面积比1975年增加0.91倍。
50、60年代,建筑企业的收入仅够发放职工工资和生产费用,无多结余。1975年,地区、县11个施工企业总收入756.39万元,1985年总收入1768万元。1990年总收入3380元。1995年总收入10864万元,比1975年增加13倍;比1985年增加5.14倍;比1990年增加2.2倍。1986~1995年,地、县施工企业上交税利2241.7万元,盈利836.36万元。
50年代,施工队伍的生产工具基本上是砖刀、铲子、镐锄、浆桶、手推车等。60年代以后,地、县建筑队大多数扩大为建筑公司,逐步发展使用卷扬机、搅拌机、震捣器、翻斗车,载重汽车等。80年代,机具不断增多,机械化程度也在提高,手工劳动,基本上以机具代替。1995年,地区、县(市)12个施工企业有机械设备10417台(件),设备生产用值809万元;设备功率6446千瓦;技术装备率,人均1690元;动力装备率,人均1.3千瓦。
50年代,各县建筑队伍只能建筑平房和旧房维修。60年代以后,地区建筑公司可以承担6层以下建设项目的施工。各县建筑公司承担4层以下的建设项目的施工。1982~1992年,地区建筑公司可以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各县(市) 的建筑企业可承担8层以下、18米跨度以下的建筑、高度3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1992~1995年,地区、县(市)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的提高,承包工程范围升了一级,柳州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二级) ,可承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建筑,高度100米以下构筑物建筑施工。各县(市)建筑工程公司(三级),可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
第四节 建筑业管理
施工管理
1995年, 柳州地区城乡建设系统施工企业12个, 系统外施工企业38个,乡镇施工企业(队)1748个。外地区进入柳州地区县(市)的施工队伍95个。
1980年以后,每年都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年审,对施工企业要求按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承包工程。对无证无照施工的各类建筑企业和越级承包、转手倒包的施工队伍,从严处理。
1984年,开始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规范市场的法制不够健全,地区和各县(市)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相当部分是直接委托或议标,而真正公开招标和限制性招标所占的比例较少,导致某些工程出现互相扯皮、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保证系数低的情况,甚至有个别建设单位利用工程发包权索取回扣收受贿赂。1987年以后,地区和各县(市)相继成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1993年,贯彻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1987年,地区、各县(市)相继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厂(场)实行质量监督。除随时质量监督外,每年都进行一次建筑工程大检查或开展“质量月”活动。由于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工程合格率不断提高,1994年,列入质监的工程327项,面积3.3万平方米,项目合格率达到84.4%,面积合格率达90.27%。
建筑市场管理
1989年,成立地区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几点意见》 。1989~1990年8月,共清走无证无照、队伍管理不善、部分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外地队伍101个,4461人。清退还拖欠工程款39.4万元。拆除违章建筑7起57间,1500平方米,处理无证、无照施工、设计的27起,对违章建筑处以罚款13200元,处理违法乱纪者2人。
安全生产管理
1980~1995年,每年都进行一次全地区的“安全月”活动或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活动。地区、县(市) 的施工企业共有安全员111人,各施工企业的领导按月或按季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评比检查工作。 1986年4月至1989年上半年,发生3起伤亡事故,死5人,重伤1人。 1992年8月,地区建筑工程公司综合加工厂工人触电死1人,合山市电影院工地从预留口掉下死1人(民工) 。对此,地区建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出安全保障措施,保证职工安全。
设计管理
对设计单位每年都进行资质年审,严格按资质等级承担设计任务。由地区建委组织1~2年开展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和开展创优设计活动。1989~1990年,在整顿建筑市场中,无证设计有2起。
第四章 公用事业
第一节 供水
城市供水
从60年代初期开始,各县、市政府,由县财政拨款修建简易水厂或供水站。解决县城居民吃水难的问题。到70年代,由于事业发展,人口增加,供水需求扩大,各县政府又拨款扩建、改建水厂。1995年,全地区有城镇水厂(含自备水源)33个,日供水能力104.14万吨,供水管道长239公里, 年供水总量24896万吨,生活用水3341万吨,用水人口49.90万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5升,用水普及率为98%,(其中:县(市)建委直接管的水厂10个、日供水能力11.80万吨, 供水管道长178公里,供水量2064万吨,用水人口31.6万人,年利润128.5万元)比1980年供水能力扩大7.64万吨,水管网长增加169.1公里;年生活用水增加2145万吨,为1980年的3.68倍;人均日生活用水提高52%;用水人口增加24.3万人,为1980年前的2.26倍;水厂实现利润140.2万元,为1980年的142.19%;职工人数405人,增加218人。
建制镇供水
1984年以前,建制镇的居民饮用水,都靠人工下河挑水或打井取水,吃水难是各建制镇普遍存在的问题。1984年以后,通过自筹资金,采取集资、向银行贷款、争取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修建供水设施。1995年,全地区25个建制镇,有供水设施的23个,其中自来水厂21个, 总供水能力15629吨每日, 其中日供能力1000吨以下水厂6个, 另有自备水源.1.6625吨每日,供水管道长74.13公里,年供水总数944.90万吨,其中生产用水502.6万吨,生活用水335.8万吨,用水人口9.80万人,用水人口普及率77.17%,人均日生活用水94升。多数建制镇吃水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集镇供水
1995年,全地区118个农村集镇,有供水设施的47个,占集镇数39.83%。建有规模不等的水厂47个、日供水能力为12500吨,年供水总量353.55万吨,其中生活用水278.7万吨,用水人口10.5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33%。10个县、市中,只有合山市和鹿寨县的集镇 (共计8个)都建有水厂,用水人口已占人口总数的70%以上,但因供水规模不大,仍有20%左右的居民没有用上自来水。其余8个县110个集镇中,只有39个集镇有供水设施,供水人口8.94万人。仍有64.54%的集镇(71个)、54.94%的人口没有用上自来水。吃水难的问题成为这些集镇急待解决的问题。
村庄供水
各地政府从50年代开始抓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来兴建人畜饮水工程。 来宾县从50年代初至80年代末,全县共建成人畜饮水工程707处,其中打井505眼,建水池107处、水柜10处。象州县从1981~1990年,投资150.08万元兴建人畜饮工程,累计解决3.83万人口和1.85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武宣县1985~1986年采取以工代赈形式,共投资109.5万元,建水池25座,电力抽水站16处,引水渠8处、8.83公里,打井48眼。1990年, 全县用于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192.1万元,建成饮水工程886处,解决了11.69万人和8.49万头牲畜的饮用水问题。忻城县1976~1986年,累计完成人畜饮水工程1051处,解决14.6万人、13.6万头牲畜的饮用水(含集镇人数在内)。三江县,1983年全县饮水有困难的村寨42个、 5.09万人口、2.2万头牲畜。县人民政府1985~1988年共拨款111.27万元,扶助饮水有困难的村寨建引水工程72处,水池28处,解决全县42个村寨的饮水。
1995年统计,全地区有517个村有自来水,受益村526个,受益人口259963人。
第二节 供气
1990年以前,县、市城镇居民家庭多数是以木柴、茅草作主要燃料。合山、来宾、忻城等产煤县(市),则以煤为主要燃料。融安县城长安镇,是柳州地区各县镇使用液化气较早和较多的县镇。县燃料公司从1991年初开始,从外地购进部分液化气进行试销。1992年,地区燃料公司融安储气站成立,由储气站设点供气,用户发展到3000多户,近年用户略有下降,每年供气仍在1500~2000瓶之间,月供气约20吨,冬季用气则稍多,从1992~1995年,年均用气250~300吨。1990~1995年底,合山、鹿寨、象州、来宾、融安、武宣、融水等县(市)12000多户城镇家庭使用液化气,年供气量在1500吨左右。1995年,各县乡镇普遍用液化气,有的农村农民也开始用液化气。
第三节 公共交通
鹿寨县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76年3月,至1994年,运营车辆16辆,运营线路长306公里,年行驶里程1152000公里,年客运量39万人次,实现利润7.8万元。合山市1983年10月成立市公共汽车公司,到1995年底,运营车辆13辆,运营线路长37公里,年行驶里程60万公里,客运量达167万人次。
1995年以微型汽车为主的出租车行业,在合山市和来宾、鹿寨、融安、融水等人流量大的县城迅速发展。 合山市1994年出现有微型汽车出租124辆,日客量5000人次左右,有中巴出租车11辆。 鹿寨县城有微汽出租车85辆,还有搭客的人力三轮车164辆,摩托车80辆。融安县城1989~1990年,只有电动三轮车40辆,因方便群众和过往乘客,故倍受欢迎,以后逐年增加,1994年达到380辆。
第四节 市容与环境卫生
70年代以前,县(市)城镇的市容与环境卫生工作归口各县卫生防疫部门管理。1985年以后,成立县(市) 环卫站。1995年底,全地区10个县(市)环卫站,有职工379人,有大型环卫车(含垃圾车、吸粪车、洒水车)35辆,清扫面积130万平方米,年清运垃圾粪便20.18万吨。建有公共厕所72个。开展部分有偿服务,年环卫收入43.5万元。
第五节 园林绿化
地区10个县(市)城规划区面积144.7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1018公顷,覆盖率仅0.7%;园林绿地面积941公顷, 人均17.32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24.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2.29平方米;公园11个,面积104.3公顷,平均面积仅9.48公顷。与国家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0%,本世纪末城市中一切可以绿化的地方都要绿化起来,做到“黄土不露天”,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7~11平方米的要求,差距甚远。
第六节 电力通信
电力
1949年前,只有长安镇建有一座小型柴油机火电厂,其余县、市和乡镇均无供电设施。夜间照明,城镇居民生活条件好一些的用煤油,生活贫困的点桐油灯或用松脂照明,广大农村多数是点植物油灯或用松明火把,居住在集镇的农户和少数富裕家庭也有点煤油灯的。50年代中期,先在县城建设用柴油机带动发电的小火电厂,解决机关、学校、医院和部分居民照明用电。60年代以后,融安、三江、融水、金秀、武宣等县相继建立一批小型水电站,使县城供电状况大为改善。自治区大化、西津、恶滩、麻石等大中型水电站和合山、来宾等大型火电厂建设投产、连结成广西电网,向各县送电,基本解决全地区县(市)城的用电。1995年,全地区10个县(市) 城、25个建制镇,已全部通电,用电基本正常。118个农村集镇,有114个通电,通电率96.61%。10741个自然村,已通电6846个,通电率达63.74。
通信
全地区的10个县、市,138个乡镇,设邮电局、所(处)154个。县、市设邮电局,建制镇设支局或分局。1995年,10个县、市已全部开通自动程控电话.城镇电话机21572部,农村电话7987部。实现国际国内长途直拨。
第五章 房地产业
第一节 公产房
公产房数量
柳州地区公产房,包括1950年各县人民政府接管旧政权的公产房,没收官僚资本家、地主恶霸房屋以及征收教堂、寺庙、会馆、富商的房,还有在50年代财政拨款兴建的办公用房和住宅房。1995年各县(市)直管公产房82900.30平方米。
在60年代以后,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公房,基本上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属于全民单位自管房。1995年全地区地直、县直共有住房面积220万平方米,办公用(含营业用) 房面积312.6万平方米,合计532.6万平方米。
公产房管理
50年代,公房由财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管理。1963年以后,有少数县建立房产管理所。到80年代,各县(市)都成立房地产管理所。房租的收缴,本着“以租养房”的原则,租金分住宅和公用(营业门面)两种。公用(门面)租金;50年代,每平方米0.15元、0.25元、0.35元3个等级;60年代和70年代,每平方米0.20元、0.30元、0.45元3个等级;80年代,0.40元、0.70元、1元3个等级。住宅租金;50年代,每平方米0.05元、0.08元、0.12元、0.15~0.18元4个等级;60年代至70年代,每平方米0.08元、0.12元、0.15元、0.20元4个等级;80年代每平方米0.22元、0.27元、0.3元3个等级。
从70年代起,各县房管部门对公产房进行全面的维修和改建、扩建,每年定期检查、维修。
住房制度改革
地区和各县(市)于1993年进行住房制度改革。1995年,地直单位、各县(市)直单位共有住宅35661套, 建筑面积220.55万平方米。 1993~1995年,共出售住宅34594套,建筑面积158.74万平方米,价款收入16303.9万元,其中地直单位出售住宅7418套,建筑面积46.20万平方米,价款收入5693.08万元;各县(市)直单位出售住宅27176套,建筑面积112.54万平方米,价款收入10610.82万元。
1992年12月,住房制度改革之前,地、县(市)直属单位的公有住房,分配给职工住宿的按月收租金, 租金较低。 从70年代到1992年底,住房租金均在每平方米0.05元至0.10元。1993年1月, 住房制度改革, 各单位出售住房,每月按1990年的基本工资5%给房租补贴。1995年, 按基本工资6%给房租补贴。未购买住房的职工仍然交纳住房租金,1993年每平方米0.4元,1994~1995年,每平方米0.9元。从1993年1月起,购买住房的职工(不含离退休职工),按基本工资5%交纳住房公积金,1995年改按基本工资6%交纳住房公积金。
1995年地直和各县(市)住房制度改革情况
单位:面积万M2 金额:万元
说明:地、县(市)出售住宅均系全民单位自管房。
第二节 私房
私房数量
1984年,各县(市) 在县城的私房,面积总共1281228平方米,其中:合山市城区6012平方米;鹿寨县县城184360平方米;象州县县城122209平方米;武宣县县城159832平方米;来宾县县城239674平方米; 融安县县城200604平方米;三江县县城52433平方米;融水县县城233625平方米;金秀县县城11985平方米;忻城县县城70494平方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策放宽,城镇居民建私房迅猛发展,到1995年,各县(市)县城居民私房2587100平方米, 其中合山市城区128200平方米,鹿寨县县城344600平方米;象州县县城223000平方米; 武宣县县城280000平方米; 来宾县县城463200平方米;融安县县城426000平方米; 三江县县城125000平方米;融水县县城346200平方米;金秀县县城36000平方米;忻城县县城214900平方米。
私房管理
民国时期,城镇居民住房及宅基地均为私有,其占有形式以契约确定,私人买卖和典当房地产自由交易,政府只抽取契约税及立约公本费。
1950年,土地归国有,居民卖房不能卖地。1952~1954年,土地改革及城镇民主改革期间,在发土地证的同时,城镇私有房屋也发房屋所有权证。有些县税务部门在县城开征房产税,财政部门(房管所)还办理房屋典当、买卖、赠送等过户手续,兼代收契约税。
1979年后,居民建新房、改建旧房日益增多,出现乱占乱建、未批先建的严重情况。为加强城镇建房的管理,各县(市)政府颁发有关城市建设、居民建房的布告、通告、规定、条例等,要求城镇居民、职工建私房必须按城市规划定点建设;居民所有新建、拆迁、改建等,要经过城建规划部门批准,领取建筑许可证,方可兴建。新用宅基地还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私有房屋需要出售,销售成交后,必须到当地房屋交易管理所或房管所登记、办理房产转移手续,缴纳契约税和营业税。为加强私房产权产籍的管理,解决产权不明、产籍不清的现象,依法确定房主所有权。各县(市)从1986年开始全面换发房屋所有权证,1986~1995年,房屋所有权证发放70%,尚有30%未发证,主要原因是:有的房屋纠纷尚未处理好;有的建房时未办理各项手续,待处理;有的乱占乱建的房屋正在处理当中;有的房屋准备拆迁;有的正在拆旧房建新房当中。
第三节 房屋普查
地区行署和各县(市) 人民政府于1985年2月至1985年11月,开展城镇房屋普查工作。普查合山市岭南镇、合山矿务局;鹿寨县鹿寨镇、雒容镇;象州县象州镇、石龙镇、运江镇;武宣县武宣镇;来宾县来宾镇、八一锰矿;融安县长安镇;三江县古宜镇、富禄镇;融水县融水镇;金秀县金秀镇;忻城县城关镇等共16个城镇和厂矿。
房屋普查总数 总户数51907户。 其中公产、代管房773户,全民单位自管房40972户,集体单位自管房2436户,私有房7725户,其他房1户。
房屋普查人口数 总人口180311人,其中公产、代管房2450人,全民单位自管房133751人,集体单位自管房7217人,私有房36890人,其他房3人。
房屋普查面积 总面积7445590平方米,其中公产、代管房82298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房5431666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543193平方米,私有房1385594平方米,其他房2839平方米。
房屋建筑结构 钢结构8043平方米, 占总面积0.11%;钢、钢筋混凝土结构16384平方米, 占0.22%, 钢筋混凝土结构99964平方米, 占1.34%: 混合结构2682558平方米,占36.03%;砖木结构3964682平方米,占53.25%;其他结构673959平方米,占9.05%。
房屋层数 平房4290000平方米,占总面积57.62%;2~3层2272156平方米,占30.52%:4~5层878761平方米,占11.80%;7~10层4669平方米,占0.06%。
房屋建成年份 1949年以前408235平方米,占总面积5.48%;50年代418109平方米,占5.61%; 60年代1105628平方米, 占14.85%;70年代2974427平方米,占39.95%;80年代2539191平方米,占34.10%。
房屋用途 住宅3977299平方米,占总面积53.42%;工业交通仓库用房1659299平方米.占22.28%;商业服务用房918619平方米,占12.34%:教育医疗科研用房498123平方米,占6.69%;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90807平方米,占1.22%;办公用房267001平方米,占3.59%;其他用房34442平方米,占0.46%。
房屋土地使用情况 使用土地面积25540482平方米,其中宅地面积5685065平方米。
居住水平 (按房屋使用面积) :居住2平方米以下268户,占总户数0.52%;2~4平方米628户,占1.31%;4~6平方米2614户,占5.04%;6~8平方米5086户,占9.80%;8~10平方米7519户,占14.49%;10平方米以上35737户,占68.85%。
按实际住人面积: 居住2平方米以下434户, 占总户数0.84%;2~4平方米3294户,占6.35%; 4~6平方米10507户,占20.24%;6~8平方米12100户,占23.31%;8~10平方米7527户,占14.50%;10平方米以上18046户,占34.76%。
按居住面积:居住2平方米以下848户,占总户数1.63%;2~4平方米4759户,占9.17%;4~6平方米11165户, 占21.51%;6~8平方米11164户,占21.51%;8~10平方米6813户,占13.12%:10平方米以上17158户,占33.06%。
居民缺房情况 缺房6316户,其中无房户329户,不便户893户(三代同堂129户,父母与12周岁以上子女同室400户,12周岁以上兄妹同室334户,2户同室30户) ,拥挤户5094户(居住2平方米以下516户,居住2~4平方米以内4578户)。
住房设备情况 普查总户数51907户。厨房:独用42385户,占总户数81.66%;共用740户,占1.43%。厕所:独用9494户,占18.29%,共用5924户,占11.41%。洗澡设施:有设施7550户, 占14.56%。自来水:独用40827户,占76.85%;共用4867户,占9.38%。有电灯的51562户,占99.35%。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
县(市)房地产开发
1984年开始县(市)房地产开发工作。1984~1994年,县(市)相继成立房地产(房屋)开发公司11个(金秀县未成立、来宾、融安县各有2个) ,县(市)开发公司的开发小区(处)50个。开发项目:商品住宅、宅基地、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商业用房、工业用地、街道、居民住宅区、 机关事业单位、 科技服务单位等新点建设。1995年,各县 (市) 开发公司征得土地106.72公顷, 已经开发用地87.372公顷。建成商品住宅2571套,建筑面积33.12万平方米,价款收入6515.66万元; 宅基地面积13.97万平方米,销售收入1456.73万元;代建住宅建筑面积4.02万平方米,收入514.5万元;市政建设建筑面积13.44万平方米,收入542.45万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78万平方米, 收入1492.28万元;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17万平方米,收入1287.91万元;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1984~1995年,开发公司投资7207.61万元,收入10732.96万元,税金733.51万元,盈利488.28万元。
古亭山开发区
柳州地区古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广西内地第一个开发区。位于鹿寨县雒容镇六座村,与柳州市隔河相望。
开发区已征用土地94.7公顷。1995年,开发民族商场、古亭春苑、香港新城、翠湖京都、乐业园、行政金融中心、城中小区、工业区、个体经济园9个小区。建有楼房100多栋,其中建有商品住宅2979套,建筑面积29.68万平方米;宅基地3.60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门面)15080平方米; 办公用房19150平方米;厂房4836平方米。给水管道12公里,排水道400米,投资120万元。 市政道路建设10308平方米,投资77万元。日供水量5万吨水厂第一期工程已完成,日供水1.5万吨,供水人口1.1万人,投资398万元。
房座拆迕
各县(市)1980年开始进行旧城区的改造建设工作。1980~1995年,武宣、来宾、融安、融水、金秀等县,在进行旧城区改造建设中,拆迁居民私房507户,房屋面积34425平方米,给拆迁补偿费198万元,回建房屋面积34471平方米。拆迁公产房(集体单位)6984.99平方米,补偿费80.55万元,回建房屋面积3910平方米。
1984~1995年柳州地区房地产开发
单位:土地面积:公顷;建筑面积:万平方米;金额: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