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0年代起,人民政府把森林工业列入重点工业建设。融江流域历史上盛产竹木,森林资源丰富,为森林工业发展所需原料奠定了基础。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森林工业得到不断发展,至1995年,全地区森林工业总产值由1950年的62万元发展到1995年的23650.8万元,按照1995年现行价计算已达34268.5万元。其中木材采运工业总产值历年比重最大。近年来,木材加工工业亦发展。
第一章 木材采运工业
第一节 国营采伐
采伐企业
雅瑶采伐作业所 1954年10月建所,是广西最早建立的国营采伐企业,隶属广西森林工业局宜山分局。生产加工枕木、矿柱,共产1万余立方米。撤消后,职工并入保安采伐所。
保安采伐作业所 位于融安县大将乡保安村。 1955年7月建所,隶属融安县管理。1956年,迁至雅瑶,取名雅瑶伐木场。1962年12月,迁至黄金罗汉山,改名黄金伐木场。1965年5月撤消,职工并入融水泗涧山伐木场。从建所至1965年,共采伐木材46753立方米。
大群山伐木场 位于融水县四荣乡境内,有国有杉木林蓄积4万立方米。1956年5月建场,隶属融水县管理。配备固定职工22人,临时工200人。1958年结束,生产木材2.04万立方米。
河村伐木场 位于融水县中寨乡洋洞国有林区。1956年建场,隶属融水县管辖。配备固定职工23人,临时工180余人。至1959年,生产杉木1.88万立方米。
九美山伐木场 位于融水县中寨乡境,有乡属阔叶林619公顷,蓄积量11.22万立方米。1957年8月建场,隶属融水县管理。配备固定职工37人,临时合同工188人。至1960年,生产杂原木17988立方米。1961年,划归泗涧山伐木场。
老山伐木场 1957年筹建时取名老山采伐所, 1958年2月改称老山伐木场。隶属金秀县管理,配备职工16人。采伐集材基本实现机械化。至1982年停止采伐阔叶林时止,共采伐阔叶树933.3公顷,生产杂木商品材7万余立方米。
泗涧山伐木场 位于融水县中寨乡境,是一片土改时期归属国有林的天然阔叶林,总面积1.07万公顷, 森林蓄积量142.73万立方米。1958年3月建场,配备职工65人,临时合同工150余人,先后隶属县—地区—自治区—县管辖。1958~1982年,共生产杂木108220立方米,杉木9071立方米。1982年划入广西水源林保护区,停止采伐。
思英采育场 位于融水县中寨乡境,是一片集体所有天然阔叶林区,1970年12月建场,隶属融水县管理。1970~1995年,共采伐木材86557立方米。
采伐作业
50~70年代,主要是采伐天然阔叶林,80年代起,改采伐松、杉针叶林。由于国营企业森林资源成片分布,在同龄林分或天然阔叶林分,多采用皆伐方式。70年代末,限制大然阔叶林的采伐,亦有少量的采伐应用择伐方式。
50年代,森林采伐沿用古老的斧头作业,由于劳动强度大,开始使用弯把锯伐木。随着采伐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随后大力推广油锯采伐,据大群山、河村、九美、老山、泗涧山、思英等6个场的统计, 共购置油锯102台,推广普及面大,功效高。泗涧山伐木场每台班组3人,每天采伐杂木10立方米,比用弯把锯采伐提高工效3~4倍;采伐积材的企业,一台班组油锯作业,每天可伐13~15立方米。泗涧山、老山伐木场,基本上实现采伐机械化。
集材
木滑道 1954年,雅瑶采伐所利用伐区的毛竹,沿山坡设置竹木滑道,将积元木、矿柱从采伐地滑到集材点——河边,比人工肩扛提高工效8~9倍以上。
木拉箱 九美山伐木场建场初期,曾一度应用林农传统使用的木拉箱集材。这种集材首先选线修路,在路面用两根原木作垫木,在垫木上架箱装木材,然后用人力推拉到集材点。
木轨平车道 1956年5月,大群山伐木场根据科技人员设计,以大群山沟口至布问河4公里,安装一条木轨平车道,平车两台每天可集材40~50立方米,比人力拉箱提高工效10倍。这是广西森工系统建成的第一条半机械化的木轨平车道。广西日报、中国青年报作了报道,不少单位前来观摩、学习。接着,河村、九美山伐木场也安装木轨平车道。
轻轨平车道 1958年8月22日, 九美山伐木场投资48.50万元,铺设一条长6公里的轻轨平车道,是广西林区铺设的第一条集材轻便小铁路。平车道借助惯性滑行,两人操作,比人抬运集材提高效率10倍。
索道集材 1957年,河村伐木场首次架设1条1.2公里长的无动力索道,随后九美山伐木场亦安装集材。1960年2月,老山伐木场架设柳州地区第一条851米的动力集材索道,集材效率比人工肩扛提高10.5倍。国家林业部曾组织南方8省森工代表200余人前来参观。1964年,老山伐木场进一步安装ST—Ⅱ单线索循环集材索道,解决了择伐作业的伐区集材。1978年,泗涧山伐木场运用21A型线盘机增力式索道归楞装车作业, 只需15~20分钟就可装好一个汽车的木材。
生产能力
50~60年代,采伐的森林既有国有林,也有集体所有林,因此称“自营采伐”;70年代,国营林场培育的人工林大多进入主伐利用阶段,改称“国营采伐”。这个时期,国营采伐的木材已由原来国营伐木场生产为主向国营林场生产为主转变。1955~1995年,国营森林采伐总量达到205万立方米,平均年采伐5万立方米。国营伐木场生产木材时期(1955~1970),森林采伐量占历年国营采伐总量的12.8%:以国营林场为主生产木材时期(1971~1995)占87.2%。“八五”时期,国营林场采伐总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达71万立方米,其中1995年采伐19.69万立方米,比1980年采伐量55152立方米,增长2.57倍。
1955—1995年柳州地区国营森林采伐量
单位:立方米
第二节 木材收购
木材收购企业
1952~1954年, 柳州木材分公司长安办事处设融水、河口、富禄3个木材采购站,负责收购融江、寻江流域的木材。1953年4月7日,办事处改称长安木材收购站。1954~1962年,融安、融水、三江森林工业支局在县内设木材收购点。
1963~1980年,融安、三江、融水、金秀县森林工业局承担木材收购业务。鹿寨、象州、武宣、来宾、忻城等县设森工站负责木材购销业务。从1980年起,木材收购由乡森工站、县木材公司承担。最大的木材公司是融水县木材公司,划属中(二)型企业。
收购体制
订约收购 从1952年起,实行订约收购。订约收购是由县森工部门按地、县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任务,深入林区了解林农的森林资源、劳力、林业生产等情况,自上而下分配任务,由下而上与林农签订木材交售合同。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与生产队签订合同,森工部门按合同签订的木材收购数量、树种、材种、规格、质量、木价以及制材点可检尺收购。这时期平均年收购木材22.9万立方米。实行订约收购,既做到深山远购,又可按照计划采伐,从而减少了乱砍滥伐的发生。
统购统销 1954~1984年,实行木材统购统销,平均年收购木材27.1万立方米。木材统购统销国家实行奖售政策:粮食奖售,1956~1957年,按每人上山从事木材生产一天,奖商品粮指标0.25公斤;1958~1961年,奖售商品粮指标0.5公斤;1962~1964年,改按交售1个立方米木材,奖售商品粮指标10公斤;1965年改按奖售原粮每立方米14公斤。各县在落实奖售政策中,根据木材运输远近、难易、需工量等实际情况划分等级奖售。国家计划收购的木材, 从1962年4月起,每一立方米奖售布票0.33米。1965年,奖售布票0.66米。奖售布票延用至1979年。
一家收购多家销售 中共中央1985年1月1号文件规定:“南方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议价议销”。从此,木材自由上市,议购议销。 据3个县统计,经营收购木材达1203家,其中融水323家,融安800家,鹿寨80家。多家经营木材,导致木材市场的混乱、林区乱砍滥伐。鹿寨城关乡连片飞播5091公顷,95%的林木被砍伐。1987年6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木材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木材实行一家收购(林业部门)多家销售的办法,林区木材收购稳定至今。这一时期,平均每年收购木材23.5万立方米。
质量检验
从1972年起,柳州地区森林工业局举办木材质检培训班6期,受培350多人次。林区县设立木材标本室, 并建立木材检验制度, 有效地提高木材检验质量水平。据自治区木材公司1982年度全地区木材质量检验评比,柳州地区综合平均误差率为1.56%,低于全自治区综合误差率,位居全自治区第一。
木材计量
从明、清、民国至1952年,融江流域民间木材计量,杉木用“龙泉两码”,板材用“井”或“丈” ,杂木以条,竹子以根。从1953年6月起,国家废“龙泉两码”、“井”、“丈”计量方法,统一按立方米(m3)标准计量,竹材沿用传统以“根”计量。
收购价格
民国16年 (1927) ,柳州木材收购价:1立方米银元4.98元 (拆人民币15.56元,拆大米74.5公斤) 。26年,6.72元 (折人民币21.17元,折大米1叭公斤) 。36年,6.9元(折人民币17.98元,折大米86.1公斤)。
1953年,宜山森工分局制定试行的木材收购价格普遍偏高。1954年进行调价,一等材降低、三等材提高,小径级多降,大径级少降。1959年,由于伐区逐步深远,运输成本相应增加,木材生产劳动强度大,进行调价。1963年,由于粮食与其他农产品比价不合理,深采材耗工较多,生产队收入偏低,采取高的不降,合理的不动,低的提高。1974~1981年,三次调整木材收购价,计价形式改以生产队订价为按里程计价,并以5公里为标准品。
若干年份木材收购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木材收购量
1950~1995年,由集体林区收购木材总量达1118万多立方米,平均每年收购25.4万立方米。 收购量最大的是“五五”计划期,达156万立方米。国家取消木材统购统销,开放木材市场以后,木材收购量逐渐减少。1995年,收购250056立方米。历年收购规格材占87.5%,非规格材占12.5%。
1950—1995年柳州地区木材收购量
单位:立方米

第三节 木材运输
柳州地区木竹运输,自古靠河道运输。1950~1971年,仍以水运为主。木材陆运,早在60年代,林业部门就开始投资兴建林区公路,随着公路、铁路建设的发展,至70年代,基本上形成了水陆运输网络,木竹陆运量迅速增加。80年代以后,木材运输基本上以陆运为主。
水运
境内林区河流溪水众多,自古以来多采用水运木材。
“赶羊”流送林区群众将杉木从山溪、小河进行单根木散放水运,运输简便,成本低。1950年以后,林区群众根据山溪水易涨易落的特点,在山溪分段筑坝蓄水,或在小溪开沟逼水归槽“赶羊”流送,人随木材走,以便随时发现处理滞流木材,群众称为“筑坝赶羊”。
筑拦河绠 1955年,苏联木材水运专家亲自到柳州考察,提出修建拦河绠。地区在融江河的麻石、融安贮木场水面、贝江河口、三江县斗江和来宾县里兰等地设置拦河绠。
排运 是传统的木材水运方法, 扎排将木头7~10厘米处打孔眼,用坚韧木条或粗大木质藤条穿成木排。1972年,融水县河口森工站,革新扎排不打水眼,节约大批木材。全自治区水运木材都推广不打水眼的经验,每年可节约木材约4800立方米,收到显著效益。
船运 1949年前,柳州地区船运木材虽不发达,但亦有以融江河船运板材、棺材放到广州、港、澳集散。1955年,专区森工分局建立广西第一支木材水运船队,相继贝江(融水)水运局也成立木材运输水运船队, 共有驳船8艘,大小电船12艘。水运木材虽然运量大,成本低,但事故多,木材损失大。1953~1971年,全地区被洪水冲失木材4.47万立方米。
陆运
汽车运材 1960年,柳州地区成立林业汽车队,初期配备汽车6辆,1975年发展到83辆,下设鹿寨、 融水两个分队。融安、三江、金秀也建林业汽车队。至1983年,全地区6个车队共有运材汽车110辆。 融水林业汽车队至1991年累计完成585983立方米;地区林业车队年运量5~6万立方米。1985年,国家取消木材统购统销以后,林业汽车队转入社会物资运输。
70年代末期,国营林(伐木)场开始自购运材汽车,运力发展较快,全地区国营林(伐木)场的车辆已由1980年的39辆发展到1995年的117辆。 从80年代起,社会车辆开始参与运输木材,至90年代,木材运输几乎全由社会车辆承运。
铁路运材 贮木场销售调拨木材采用火车运输至省(区)内外需材单位。50年代,有湘桂和黔桂铁路;70年代,增加枝柳铁路,各县的木材大都用铁路运输。
第四节 木材贮存
1952~1984年,先后建立黄村木材场、鹿寨木材场、融水贮木场、三江寨准贮木场;还有自治区林业厅1958年建立的来宾贮木场;1972年建立的融安、塘库贮木场。各木材场年贮运能力为: 黄村木材场5万立方米,鹿寨木场2万立方米,融水贮木场6万立方米,融安贮木场15万立方米,塘库贮木场20万立方米。
木材统购统销政策取消后,黄村、融水贮木场被撤销,地区鹿寨木材场、三江寨准贮小场均以自主经营或多种经营形式进入木材市场。
第五节 木材经销
宋元丰六年(1083),“融州王口寨(今三江县老堡)置博买务,通汉藩互市”“有王口寨板木大宗买卖,水运柳州”(《宋会要辑稿》)。早在清乾隆、嘉庆年间(1793~1796),长安商贸兴起,融江流域上游湘、桂、黔边境生产的竹木,必经融江水远至长安集散,商家再运抵柳州。清光绪初年,融水15户商家在柳州开设“融庆堂”木行,经销竹木。民国时期,融水镇共有36家木材商,最大商家叶长发在柳州开设木材总站,桂平、梧州设分站。
1952年以后,木材划归森工部门经销,竹材经销划归供销部门。1985年后,木竹市场开放,木材由林业部门一家收购,多家经营。
木材销售价
木材销售价,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分为出厂价、地销价、内调价、农用价等。
木材出厂价 1951年, 杉条木按龙泉两码计价, 每两调拨价为72元, 坑木每立方米61.56元, 枕木每立方米75.02元。1952年,柳州每立方米木材出厂价为:杉条木分7个等级材计价,由1~7等价依次是133.00元、101.20元、86.60元、78.10元、74.40元、61.80元、54.10元;松坑木52.59元,松枕木63.63元。
1953年以后,木材出厂价由国务院财委或国家计委及林业部制定下达。
木材内调价 50年代中期,内调价由省森工分局分别按树材种、规格、等级的价格进行结算。50年代后期,改为按成本和计划成本内调。
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后,系统内部之间木材成交,属买卖关系。
木材地销价 地方用材的销售价格。50年代,木材销价偏低,1963年进行调整。
若干年度主要树材种标准品出厂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m3
1981年广西木材地方销售价格调整后柳州地区价格
1979年,自治区调整木材销价,原则上按调价后的木材生产成本,加运杂费 (包括外来材、甲种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税金10%、126元的资金占压利息),由县计算,报自治区物价局、工业局批准下达执行。1981年,自治区又调整地销价,原木每立方米提价20%,杉条木在提价20%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提价5元。 1985年起,木材市场开放,木材销售价随行就市。
农用材销价 1965年,自治区规定,农用材按木材地销价优待15%作价供应。1981年,自治区调整木材地销价的同时,取消农用材优待价。
木材采购量
柳州地区历年国营采伐量和从集体林区收购的木材总共1324万余立方米, 其中规格材1114万余立方米, 占木材采购总量的84.2%;非规格材209万立方米,占15.8%。为木材销售提供了货源。
1950—1995年柳州地区木材采购量
木材销售
从1952~1984年,国家实行木材统购统销政策,木材的销售、调拨按国家计划执行。销售渠道有上交中央企业以及地方销售。1985年,国家取消木材统销后,木材由多家经营,自由交易。1952~1995年,全地区木材销售总量达788万余立方米,其中销售规格材489万余立方米,占销售总量的74.7%:非规格材199万余立方米,占25.3%。
从1958~1995年, 全地区产品销售收入达186573万元,其中销售税金14905万元,利润总额27567万元。
1952—1995年柳州地区木材销售总量(一)
单位:立方米
1952—1995年柳州地区木材销售总量(二)




第二章 木材加工工业
第一节 制材
锯材
1949年以前,在柳州、长安已有制材工业,但规模小,大多数属于手工作业的私营木器小作坊;在农村多是走村串户的个体木匠游散经营。
50年代起,锯材工业有新的发展,尤其从80年代以后,锯材企业发展迅速。1985年,有8家锯材企业,1995年,发展到64家。
1985年, 工业普查的8家锯材企业,只有固定资产原值88.4万元,年生产锯材能力3075立方米, 年工业总产值108.9万元,利税总额17.6万元。1995年工业普查,64家锯材企业年生产能力79409立方米, 产品销售收入4354.5万元,实现利税709.8万元,从业人数725人,平均每个企业年生产能力1240立方米,从业人数11人。
1952~1995年, 累计生产锯材57.71万立方米,其中1952年0.15万立方米;1953~1957年6.27万立方米; 1958~1962年4.87万立方米;1963~196.5年3.94万立方米;1966~1970年6.3万立方米; 1971~1975年7.25万立方米;1976~1980年5.07万立方米;1981~1985年9.11万立方米;1986~1990年5.66万立方米;1991~1995年9.09万立方米。最高年产,1992年达2.76万立方米。
木片
90年代开始,生产有马尾松木片和尾叶桉木片。生产厂家有武宣六峰木片厂等3个厂家,1995年,生产能力为4139吨,产品销售收入275.3万元,从业人数51人。
第二节 木制品
棺材
柳州杉木棺材驰名中外,有“死在柳州”的民谚。因为杉木棺材大而优,市场畅销,民国时期柳州就有棺材店铺100多家。 这些杉木棺材所用原料是商家从融江流域上游的三江、融安、融水等地采购运到柳州加工后转销广州、港、澳地区和国外。棺材价格昂贵,一副上等杉木棺材可卖400多银元。
50年代, 仍继续生产棺材,至1975年,全地区销售棺材板10740立方米。随着殡仪制度的改革,火葬代替土葬,棺材板大多出口,销往香港、澳门和东南亚地区。
家具制造
柳州地区家具制造业历史悠久。历代名工巧匠运用椎木、檫木、樟木等珍贵树种制作桌、椅、床铺、箱柜等家具而驰名。
从50年代起, 家具制造业有较大发展。1985年,有家具制造厂16家,从业人数728人。1995年, 家具制造企业发展到20家, 从业人数发展到871人。 年生产家具能力由1985年的9.58万件上升到1995年的53.71万件。 由于家具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产品销售额虽然增加,但效益减少, 企业亏损大。1985年,家具工业总产值362.6万元。利税总额50.9万元;1995年,家具产品销售额达1367.4万元,而实现利税仅9万元。
柳州板式家具厂, 是柳州地区家具制造的国营厂家之一。1970年,地区财政投资4.5万元,1985年8月,贷款143万元,从日本、西德、意大利等国,引进一条新潮流的板式家具生产线,购置各种木工机械59台(件),是广西最早引进板式家具生产线的厂家。投产最初几年,年产值由引进前的31万元增加到380万元, 增长11倍。固定资产由原来的4.5万元上升到280万元。由于家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1994年以来,企业经济出现滑坡。
生活木制品
木地板 生产起步于80年代中期,配合房地产装修工程和职工住宅装饰,大多是椎木、酸枣、榉木、白腊等杂木制成。至1995年,继续生产的有6个厂家,年生产能力3518立方米,产品销售收入525.7万元,利税96.7万元,从业187人。
木衣架 生产起步较早,但投入批量生产的还是木材市场开放之后。至1995年,生产木衣架的有11个厂家,年生产能力831万个,产品销售收入919.38万元,利税217.4万元,从业1060人。
其他生活木制品 包括火柴、 木碗、鞋楦等用品。1995年,有8个厂家生产,年生产能力1531.5万个,产品销售收入871万元,利税42.2万元,从业508人。
第三节 人造板
柳州地区人造板工业起步晚,至1995年有12个厂家生产胶合板、刨花板、木质纤维板以及胶合板半成品——单板。 年生产能力11423立方米,1982~1995年,共生产人造板8.35万立方米。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1255.5万元,利税48.5万元,从业666人。
胶合板 融安西山林场竹板厂, 1993年建厂,设计胶合板年生产能力500立方米。1995年,实际生产470立方米,销售450立方米,销售收入99.5万元。融安安力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胶合板能力600立方米。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负利税6.3万元,从业19人。
刨花板 武宣南江微粒板厂, 年生产刨花板能力1000立方米。 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17.3万元,负利税11.5万元,从业33人。广西融水银河人造板有限公司是县木材公司与香港悦升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8500万元(其中美元680万元) 。从德国、意大利引进90年代先进水平的刨花板自动生产线, 设计年生产刨花板1.68万立方米。1995年9月19日正式试产,设备运转正常,产品质量经检测部门检测,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德国DIM68761国家标准。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45.8万元,负利税6.9万元,从业177人。
纤维板 鹿寨机械厂生产木质纤维板,年生产能力2000立方米。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493万元,负利税17.0万元,从业159人。
胶合板半成品 生产胶合板单板的有7家企业, 年生产能力4323立方米。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569.9万元,利税90.2万元,从业202人。
若干年度森林工业总产值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