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五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古人类“麒麟山人”和“柳江人”就在境内繁衍生息。到新石器时代,古人类已发展到融江、柳江、黔江、红水河一带。秦之前,柳江流域已是西瓯族活动的地区。秦始皇三十三年(214) 秦军打败西瓯,在今武宣县境始置中溜县至今2209年,历代在境内设置郡、州、府、县,人口逐渐发展。从唐朝贞观十四年(640) 的2.34万人,发展到清朝嘉庆二十五年(1820) 的95.08万人,民国33年(1944)增加到116.27万人。1950年,柳州地区总人口158.84万人,至1995年发展到387.96万人。1980年以后,地、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生育已逐步成为广大育龄夫妇的自觉行动。
第一章 人口数量
第一节 晋至清代人口
西晋太康三年(282) ,桂林郡辖8县2000户。唐贞观十四年(640),柳州、象州、融州人口增至21312户、23493人。宋元丰二年(1079) ,柳州、象州、融州共23106户。元朝至元二十七年(1290),柳州、象州、融州增加到60094户,162154人。明朝中后期,由于官吏贪暴,剥削畸重,境内各族人民起义不断,且屡遭镇压,人口随之减少。成化八年(1472),柳州府29005户, 114076人,比元朝至元二十七年减少31089户、48078人。直到清朝中期,境内社会比较安定,人民得到一定程度的休养生息。人口随之有较大增长,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柳州府153454户,950858人,户均6.2人。
第二节 民国时期人口
民国初期,军阀混战,社会动乱,人口下降。民国16年 (1927) ,境内各县157000户,755445人,比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减少人口195413人。民国15年,新桂系统一广西后,社会安定, 经济发展,人口逐渐增加。至33年,境内有211843户,1162702人,比16年分别增加34.93%和53.9%。33年11月至34年8月,日本侵略军侵占柳州地区,各县被日军杀害、病亡和失踪共计50409人。34年比33年总人口减0.43%。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人口
1949年11月25日,柳州解放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人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50~1995年,境内人口从158.84万人增加到387.96万人,增加229.12万人,增长144.25%,年平均增加4.98万人。
1950—995年境内总户数、总人口及户均人口数
单位:人
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人口总量变动
年人口定基增长速度
1950年1.18%, 1952年4.20%,1958年19.69%。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逐年下降, 1961年降至13.57%。 1963年以后人口逞高增长趋势。其中1965年31.29%;1970年55.34%; 1975年78.44%; 1980年97.52%; 1985年115.17%;1990年134.36%;1995年147.12%。
人口密度变动
1949年,柳州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59人。以后的45年间,除1959~1962年人口密度未增或减少外,其余年份人口密度均比上年增加1~3人。几个年份地区平均人口密度分别为:1965年77人,1970年91人,1975年104人,1980年116人,1985年126人,1990年137人,1995年147人。1995年比1949年平均每平方公里增加88人。
地区总人口在全自治区总人口中比重
1949年,柳州地区人口总量占全自治区人口总量8.51%。这一比重一直保持到1965年。1970~1990年, 地区总人口在全自治区总人口的比重占8%左右。 占比重较大的是1980年8.76%。至1995年,比重恢复至50年代水平。
若干年份柳州地区人口占全自治区人口比重
单位:万人
人口总量变动几个阶段
1950~1954年,百废待兴,国民经济处于恢复阶段,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加之历史形成的高死亡状况尚无明显改变等因素,地区人口总量增长较为平缓,5年间只增加12.29万人。1955~1958年,出现第1次生育高峰期,增加18.33万人。1959~1961年,由于“大跃进”失误,加上自然灾害影响,连续几年粮荒,群众生活困难,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口总量减少:1959年比1958年减少1.32万人;1960年比1959年减少6.7万人;1961年比196131年减少1.6万人。 1962~1976年,出现第2次生育高峰期,人口总量由1961年的178.29万人猛增到1976年的286.86万人,增加108.57万人。这时期人口增长快,持续时间长,与伴随国民经济状况好转而出现的补偿生育现象和10年“文化大革命”人口增长失控有关。1977~1985年,再次出现平缓增长。 总人口由1976年的286.86万人增加到1985年的337.79万人,增加50.93万人。1986~1995年,虽遇到两次人口出生高峰影响,但由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1995年,全地区总人口387.96万人,比1985年增加50.17万人。
人口总量变动特点
增长速度快 1950~1995年,柳州地区人口总量,除1959~1961年困难时期出现递减外,其余年份均呈上升趋势, 其中,1962~1976年,年均增加6~7万人,增长3%,高于同期全国1.9%和全自治区2.9%的年均增长率,为1949年后柳州地区总人口增长较快的时期。
市镇人口增长速度比农村快 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时, 全地区市镇人口7.84万人,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26.52万人, 比1953年增加18.68万人,增长238.27%。市镇人口在总人口的比重由1953年的4.76%提高到1982年的8.33%。1953年,农村人口156.85万人,占总人口95.24%,1982年291.69万人,占总人口91.67%,比1953年下降3.57个百分点。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 市镇人口占总人口11.25%,比第3次人口普查提高2.92个百分点,农村总人口下降2.93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比汉族快 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 汉族人口55.09万人, 占33.45%;少数民族人口109.60万人,占66.54%。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67.62万人, 占34.76%;少数民族人口126.94万人,占65.24%。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106.95万人, 占33.61%;少数民族人口211.23万人,占66.39%。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113.44万人, 占31.13%, 比第1次人口普查下降2.32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250.96万人,占68.87%,比第1次人口普查上升2.33个百分点。
各县市人口总量增长不平衡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合山市人口10.17万人,到1995年增至14.23万人, 增加4.06万人,年均增加0.33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72%,高于全地区年均增长1.55%的水平。 9县人口由1982年的308.04万人,增加到1995年的373.74万人,增加65.7万人,年均增长1.76%,低于合山市1.21个百分点。人口年均增长率低于全地区年均增长率的有忻城、象州、鹿寨、融安、金秀5县;接近地区年均增长率的有三江、融水2县;高于地区年均增长率的有合山市、来宾和武宣县。
第二节 人口自然变动
人口出生与出生率
人口出生与出生率变化 1954~1995年,柳州地区共出生289.54万人,年均出生6.89万人, 出生率27.52‰。其中,1954~1958年为人口出生第1个高峰期,共出生30.06万人,年均出生6.01万人,出生率34.3‰。 1959~1961年,人口出生和出生率回落,仅出生10.44万人, 年均出生3.48万人,出生率18.93‰。其中,1961年仅出生2.56万人,是1949年以来出生人数最少、 出生率最低的年份。1962~1976年为第2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共出生130.15万人,年均出生8.68万人,出生率38‰,仅1963年就出生9.26万人,出生率高达49.2‰。1977~1984年, 实行计划生育,人口出生和出生率逐步下降,共出生人口62.42万人,年均出生7.16万人, 出生率25.25‰,比第2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少生0.88万人,年均出生率下降12.75个千分点。1983年,人口出生和出生率下降幅度较大,全年出生6.02万人,出生率18.52‰。1985~1995年,实行计划生育逐步成为广大育龄夫妇的自觉行动,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共出生56.46万人,年均出生5.13万人,出生率14.55‰。
出生人口与出生率县(市)差异 1980年,各县市出生人数和出生率为:忻城县0.67万人,19.77‰;金秀县0.11万人,19.23‰;融水县0.85万人,22.94‰;三江县0.63万人,23.11‰; 融安县0.50万人,19.18‰;来宾县1.76万人,22.53‰;武宣县0.71万人,23.88‰;象州县0.67万人, 20.63‰; 鹿寨县0.80万人,20.11‰;合山市 (1982年数) 0.19万人,18.49‰,出生率最高是武宣县,最低为合山市,高低差5.39个千分点。
1995年,各县(市)出生人数和出生率为:忻城县0.34万人,8.59‰;金秀县0.15万人,10.42‰; 融水县0.48万人,10.56‰;三江县0.32万人,9.60‰;融安县0.32万人,10.28‰; 来宾县1.36万人,14.70‰;武宣县0.47万人,12.37‰;象州县0.37万人,10.90‰;鹿寨县0.39万人,8.60‰;合山市0.14万人,9.14‰,出生率较高是来宾县。较低忻城县,高低差6.11个千分点。
出生人数与出生率城乡差异 1984~1995年,合山市和县辖25个镇共出生155523人,年均出生12960人,13.45‰;农村出生496474人,年均出生41373人,15.52‰,比城镇年均出生率高出2.07个千分点。其中,1986年,城镇人口出生率14.33‰,农村人口出生率19.98‰,农村高于城镇5.65个千分点;1987年,城镇人口出生率12.13‰,农村人口出生率18.48‰,农村比城镇高6.35个千分点。
出生人数与出生率民族差异 1993年,柳州地区16个民族,年出生人数和出生率分别为:侗族4177人, 17.95‰; 瑶族1624人, 14.44‰; 壮族24690人,12.68‰;苗族2739人,11.62‰; 其它11个少数民族 (京、 回、土、水、满、彝、黎、仫佬、毛南、布依、蒙古)2265人,14.98‰;汉族12798人,10.63‰侗、瑶、壮、苗4个少数民族人口年出生率高出汉族1~7个千分点。15个少数民族综合年出生率14.33‰,比汉族高出3.7个千分点。
出生人口中孩次构成 柳州地区多孩(指3孩以上)出生人数,1995年比1985年下降32.75个百分点;1孩出生由1985年的35.74%上升到1995年的71.58%,提高35.84个百分点。1985年,金秀、融水、忻城3县多孩率分别为20.76%、34.93%和35.13%,到1994年分别下降到2.42%、4.24%和4.79%。1994年,其余县(市)多孩率分别为,武宣县5.38%;鹿寨县5.51%,合山市5.96%,象州县6.35%,来宾县6.87%,融安县7.44%,三江县7.96%。1987年,融水、 武宣2县30%以上,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出示“黄牌”警告,后经几年艰苦工作,多孩率终于降到地区的中上水平。
1985—1995年人口出生孩次结构变化
单位:%
总和生育率 1964年,柳州地区妇女总和生育率为4.34人,1981年4.22人,1990年2.75人。1990年比1964年下降1.59人,比1981年下降1.47人。表明地区执行计划生育已初见成效。但1990年全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仍比全国同期2.31人和自治区2.71人分别高出0.44人和0.04人。
人口死亡与死亡率
1954~1995年, 全地区共死亡86.72万人,年均死亡2.06万人,死亡率7.58‰。其中,1954~1958年,死亡128493人,年均死亡25699人,死亡率14.38‰;1959~1961年,暂时困难时期,死亡人数骤增,共死亡151830人,年均死亡50610人,死亡率27.87‰;1962~1976年,共死亡272310人,年均死亡18154人,死亡率7.69‰;1977~1982年,共死亡102501人,年均死亡17084人, 死亡率5.55‰;1983~1995年,年均死亡1.4~1.8万人,死亡率4~4.9‰。1993~1995年,死亡约1.8万人,死亡率4.8‰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与自然增长率
1954~1995年,全地区自然增加202.38万人,年均增加4.83万人,增长18.01‰。其中,1954~1958年,增加17.21万人,年均增加3.44万人,增长19.48‰;1959~1961年,人口出现负自然增长,共减少4.74万人 (1959年减0.37万人,1960年减3.56万人,1961年减0.81万人),年均减少1.58万人,增长-8.65‰(1959年-2.01‰,1960年-19.41‰,1961年-4.53‰);1962~1982年, 增加141.95万人,年均增加6.76万人,增长27.55‰:1983~1988年,增加28.15万人,年均增加4.69万人,增长13.90‰;1989~1995年,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人口自然增长趋于平稳并略有下降,增加20.26万人,年均增加2.89万人,增长7.93‰。1955年,自增人数最少, 全年只增加2.62万人,增长15.29‰;自然增加人数最多的是1963年,增加7.32万人,增长38.88‰;1965、1966、1969年,自增人数分别为7.7万人、7.51万人和7.58万人,分别增长38.18‰、35.73‰和32.77‰。其余年份自然增加人数在4~6.5万人之间。
1954—1995年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第三节 人口迁移变动
1971~1995年,从柳州地区迁往地区外110.39万人,年均迁出4.42万人;从地区外迁入柳州地区118.24万人,年均迁入4.93万人。迁出迁入相抵,净迁入7.85万人。
省(区、市)际人口迁移
1982~1995年,10县(市) 共迁出省(区、市)外43496人,年均迁出3346人;省(区、市)外共迁入10县(市)44617人,年均迁入3432人。迁出迁入相抵,净迁入1121人。
自治区内地、市、县间人口迁移
1982~1994年,从自治区内各地、市、县、迁入10县(市)580027人,从10县(市)迁出自治区内各地、市、县482233人,年均迁出37095人。迁入迁出相抵,净迁入97794人,其中,合山市迁入56115人。迁出34795人;鹿寨县迁入114105人,迁出99499人;象州县迁入55758人,迁出54470人;武宣县迁入35782人,迁出33486人;来宾县迁入124995人,迁出86505人;融安县迁入49442人, 迁出43517人;三江县迁入26201人,迁出24590人;融水县迁入53816人,迁出43078人;金秀县迁入20608人,迁出17594人;忻城县迁入43205人,迁出44735人。
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之间人口迁移
1994年底统计,柳州地区旅居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共63728人。
1981~1994年, 柳州地区共迁往港、澳、台地区及国外247人,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迁入地区37人。 全地区各年份迁出和迁入人数分别为:1981年,16人和1人;1982年,11人和3人; 1983年,23人和5人;1984年,16人和13人;1985年,15人和3人;1986年,15人和1人; 1987年, 迁出2人: 1988年,迁出4人;1989年,23人和3人;1990年,迁出8人;1991年,61人和1人;1992年,迁出24人;1993年,迁出14人;1994年,15人和7人。
第三章 人口分布
第一节 地理分布
柳州地区辖9县1市,地理条件不同,人口疏密有异。柳东、西、北部山区的三江、融安、融水、忻城、鹿寨和金秀6县,共占全地区总面积68.83%,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6县总人口952479人, 占地区总人口57.84%,平均每平方公里51人,比地区平均数少11人;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6县总人口1090466人,占地区总人口56.05%,平均每平方公里59人,比地区平均数少13人;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6县总人口1776859人,占地区总人口55.84%,平均每平方公里96人, 比地区平均数少23人;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6县总人口2009902人,占地区总人口55.17%,平均每平方公里109人,比地区平均数少27人。
柳南丘陵地带的象州、武宣、来宾、合山3县1市,占地区总面积31.17%。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3县总人口694384人,占地区总人口42.16%,平均每平方公里84人,比地区平均数多22人; 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3县总人口855098人,占地区总人口43.95%,平均每平方公里102人, 比地区平均数多30人;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3县1市总人口1405234人,占地区总人口44.16%,平均每平方公里168人,比地区平均数多49人;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3县1市总人口1633140人, 占地区总人口44.83%,平均每平方公里195人,比地区平均数多59人。
第二节 行政区划分布
县(市)人口
县(市)人口总量分布特点,一是,地域宽广则人口众多。面积在4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来宾、 融水2县,1953年人口分别占地区总人口22.09%和12.65%;面积在2500~3000平方公里的忻城、鹿寨、三江县人口均占地区总人口10%以上。二是,经济较发达,人口则相对集中。 合山市面积仅为地区总面积1.31%,1990年人口却占地区总人口3.7%。象州县面积占地区总面积7.09%, 1953年人口却占地区总人口10.81%。三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人口偏少。金秀县虽是个有2518平方公里的中等县,第1、2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仅占地区总人口1.89%和1.93%;第3、4次人口普查,也只占3.82%和3.81%。
镇人口
5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柳州地区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很小,且呈逐年下降趋势。1959年,全地区镇人口194716人,占总人口10.46%:1964年,镇人口增加到260807人,占13.16%;1975年,镇人口减少到171738人,占6.13%;1981年,镇人口回升到274358人,也只占总人口8.68%。 改革开放以来,镇人口逐渐增加。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时,全地区市、镇人口增至929460人,占总人口25.51%。
第三节 密度分布
民国16年(1927),平均每平方公里有36人。人口密度在地区平均数以上的有来宾、武宣、榴江、 中渡、象县和雒容6县。密度较大的是来宾、武宣县,均为49人;密度较小的是迁江县,只有25人。民国33年,地区平均人口密度56人,与民国16年相比,每平方公里增加20人。人口密度较大的是武宣、象县,平均每平方公里分别为76人和74人;人口密度较小的迁江、三江和融县,平均每平方公里均为48人。
民国时期境内各县人口密度
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柳州地区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2人。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增至73人,平均每平方公里增加11人;各县人口密度均有不同程度增加。第4次人口普查时,全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136人,比第3次人口普查增加15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增加1倍多;人口密度较大的是合山市386人, 其次是武宣、来宾县,分别为198人和190人,密度较小的是金秀县55人。
4次人口普查各县(市)人口密度分布(人/平方公里)
第四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民国22~27年(1933~1938),境内有苗、瑶、侗、壮4个少数民族,共26390户,110257人, 分别占各县总户数、 总人数18.85%和17.64%。 三江县共有苗、 瑶、侗族2018户、85093人,分别占各县4个少数民族总户数、总人数79.64%和77.17%;融县 (今融安、融水县) 共有苗、瑶、侗族2826户、13557人,分别占各县4个少数民族总户数、总人数10.7%和12.29%。
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 全地区有汉、 回、 苗、壮、侗、瑶、仫佬、毛南等民族,共1646863人,其中汉族550936人,占33.45%;少数民族1095927人,占66.55%。各少数民族人口及其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 壮族812236人,占49.32%;苗族111175人,占6.75%;侗族122403人,占7.43%;瑶族48217人,占2.93%;其他少数民族1896人,占0.12%。
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 全地区民族有汉、回、苗、彝、壮、侗、瑶、水、仫佬、毛南等,共1945564人,其中汉族676153人,占34.75%;少数民族1269411人,占65.25%。各少数民族人口及其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 壮族995094人, 占51.15%; 苗族109652人,占5.64%; 侗族110320人, 占5.67%; 瑶族51823人,占2.66%;其他少数民族2522人,占0.13%。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全地区民族增至22个,有汉、回、蒙古、维吾尔、苗、彝、壮、布依、 满、 侗、 瑶、 白、土家、傣、黎、畲、高山、水、仫佬、毛南、锡伯、京等,共3182093人, 其中汉族1069539人,占33.61%;少数民族2112554人,占66.39%。各少数民族人口及其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壮族1645081人,占51.7%;苗族192570人,占6.05%;侗族186271人,占5.85%;瑶族83982人,占2.64%;其他少数民族4650人,占0.15%。
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全地区民族有26个,包括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傣、黎、畲、高山、水、土、仫佬、毛南、仡佬、锡伯、 京等, 共3643042人, 其中汉族1134447人, 占31.14%;少数民族2508595人,占68.86%。 各少数民族人口及其在总人口比例分别为: 壮族1913596人, 占52.53%;苗族234479人,占6.44%;侗族228605人,占6.28%;瑶族115832人,占3.18%;其他少数民族16083人,占0.44%。
第二节 性别构成
民国16年(1927),境内男性人口399307人,女性人口356138人,性别比(女=100,下同)112(正常比例105~108) 。其中,三江和榴江县性别比较高,分别为145和133;偏低的有中渡和来宾县,分别为87和72。民国33年,境内男性人口595461人,女性人口567241人,性别比为105,趋于正常状态。性别比较高的有金秀县118、三江县109;较低的有忻城县100、迁江县97.
1950年后, 人口性别比基本保持合理状态。1953~1959年,各年性别比均在101以下。1960~1969年, 各年性别比均在100以下,只有1964年稍有突破。1970年后,性别比又回升到100以上,呈上升趋势,1995年上升到109.14。有几个年份略高于正常标准。
第三节 年龄构成
民国31年(1942)6月,境内人口1139008人(缺金秀设治局)。其中,18周岁以下486043人,占总人口42.67%;18至45岁381664人,占总人口33.51%;45周岁以上271291人,占总人口23.82%。
1950年后4次人口普查,柳州地区0~14岁、15~29岁、30~59岁和60~9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分别为36.1%、24.99%、31.37%和8.03%;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分别为40.05%、 24.74%、 29.28%和5.9%: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分别为37.45%、27.68%、27.22%和7.67%;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分别为:34.15%、30.38%、27.74%和7.73%。其中,0~4岁年龄组人口在4次人口普查中分别占总人口14.97%、14.51%、 12.09%和10.7%; 70~90岁以上年龄组人口, 在第1、2次人口普查中分别占总人口2.54%和1.78%,到第3、4次人口普查分别增至3.07%和3.18%。
4次人口普查各年龄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单位%
第四节 婚姻家庭
婚姻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柳州地区15岁和15岁以上人口1928461人,其中未婚人数584397人, 占30.3%;有配偶人数1181307人,占61.25%;丧偶人数148610人,占7.7%,离婚人数14147人,占0.73%。全地区未婚人数所占比例低于全自治区平均30.92%水平;忻城、合山、 金秀、 融水和三江县 (市) 未婚人数分别占29.94%、28.34%、27.52%、27.34%和26.18%, 低于地区平均水平;有配偶人数所占比例高于地区平均水平的是合山市和三江、金秀、融水县,分别为65.66%、64.83%、64.51%和64.13%。70年代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1979年,自治区规定晚婚年龄为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城市男女各推迟1年。 1985年以后,晚婚年龄统一定为男25周岁,女23周岁。通过宣传教育,晚婚风气逐步形成,晚婚率逐年提高。到1993年,全地区晚婚率达53.99%。
家庭
民国16年(1927),境内平均家庭人口规模4.82人。家庭规模较大是来宾县7.37人和武宣县6.52人; 较小的是象县3.9人和忻城县3.84人。民国33年,境内平均家庭人口规模扩大到5.47人。平均家庭人口较少的是金秀设治局4.77人;较多的仍为来宾和武宣县,分别为6.73人和6.41人。
1950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柳州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家庭规模呈扩大趋势。 1950年户均4.4人, 1956年4.6人。 1958~1961年家庭人口规模缩小到4.2人。1965年以后恢复到4.6人,以后逐年扩大。到1982、1983年扩大到5.5人,为全地区户均人口最多年份。1984年以后逐年缩小,到1995年缩小到户均4.5人。
第五节 文化水平
第2、 3、4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柳州地区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逐年增加,文盲半文盲人口逐渐减少。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口: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全地区仅有2142人,占总人口0.11%;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5958人, 占总人口0.19%,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3816人,增长1.78倍;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增至11684人 (大学专科9142人,大学本科以上2542人) ,占总人口0.32%,比第3次人口普查增加5726人,增长96.1%,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9542人,增长4.45倍。中专(高中)文化程度人口: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12563人,占总人口0.64%;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165741人, 占总人口5.21%, 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153178人,增长12.19倍;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193569人(中专33778人,高中159791人),占总人口5.31%, 比第3次人口普查增加27828人, 增长16.79%, 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181006人, 增长14.4倍。初中文化程度人口: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70395人,占总人口362%: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478169人,占总人口15.03%,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407774人,增长5.79倍; 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656698人, 占总人口18.02%, 比第3次人口普查增加178529人,增长37.34%,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586303人,增长8.32倍。小学文化程度人口: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601633人,占总人口30.92%;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1127536人,占总人口35.43%, 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525903人, 增长87.41%; 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1650949人, 占总人口45.32%,比第3次人口普查增加523413人,增长46.42%,比第2次人口普查增加1049316人,增长1.74倍。文盲、半文盲人口: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871878人,占总人口44.81%;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924633人,占总人口29.06%,比第2次人口普查下降15.75%; 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646047人, 占总人口17.73%, 比第3次人口普查下降11.33%,比第2次人口普查下降27.08%。
第六节 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1950年,柳州地区农业人口1487132人,非农业人口101351人,分别占总人口93.62%和6.38%。 1960年,农业人口1635270人,非农业人口163671人,分别占总人口90.90%和9.1%。 1970年农业人口2247842人, 非农业人口190858人,分别占总人口92.17%和7.83%。1980年,农业人口2835282人,非农业人口265565人,分别占总人口91.34%和8.57%,此后,非农业人口逐年增加。 1990年,农业人口3306092人,非农业人口373215人,分别占总人口89.85%和10.15%。1989年后,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均在10%以上,其中,1994年12.64%,1995年13.41%。
第七节 职业状况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柳州地区总人口3182093人,其中在业人口1548084人,占48.65%。 在业人口中, 农、林、牧、渔业1353878人,占在业人口87.46%;产业、运输工人等86207人,占5.57%;商业、服务业30659人,占1.98%;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1152人,占3.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共26188人,占1.69%。
第八节 健康水平
残疾人口
据1995年全国残疾人口抽样调查,柳州地区有各类残疾人口214393人,占总人口5.6%。其中智力残疾78758人, 占残疾人口36.74%, 居各类残疾人之首。1987年以来,全地区每100人中就有2.1个智力残疾人。 其他残疾人口占残疾总人口的比例是:听力语言残疾54393人, 占25.37%;视力残疾28128人,占13.12%;肢体残疾22425人,占10.46%;精神残疾5393人,占2.52%;综合残疾25296人,占11.8%。
患病情况
1985~1995年,地区卫生部门调查的250991例疾病中,患消化系统病67353例,占26.83%; 呼吸系统病60816例,占24.23%;泌尿系统病22456例,占8.95%;传染病和寄生虫病21581例,占8.6%;妊娠、分娩和产娠并发症19741例,占7.87%;循环系统病18827例,占7.5%;神经系统病12294例,占4.9%;肿瘤10008例,占3.99%;心脏病和高血压病8681例,占3.46%; 内分泌、 营养和代谢疾病4683例,占1.87%;血液和造血器官疾病4551例,占1.81%。被抽检的各类病人中,农村多于城市,男性多于女性。患传染病、寄生虫病的比率,从50年代初期的第1位退居到现今的第4位。
第五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机构
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4年前, 地、县无计划生育管理机构。1965年6月,地区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卫生局配备专职行政干部,负责领导全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1965年,融安县首先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地、县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均自行撤消。1971年,地、县恢复计划生育办事机构。1980年,地、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为政府的职能部门。1989年,地、县(市)先后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至1995年6月,地、县(市)共有计划生育管理干部288人。
地、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站
1986年,各县(市) 先后成立计划生育服务站。138个乡(镇)相继成立计划生育管理站。1987年,地区成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指导全地区计划生育工作。1992年,地区成立避孕药具管理站。至1995年6月,地、县配备计划生育专职技术人员855人,乡镇配备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415人,另聘用合同工554人。
第二节 活动
1965年,地区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 计划生育工作停止。70年代后期,地、县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1981年,各县(市) 人民政府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1981年9月,颁发《柳州地区关于计划生育的若干规定》。要求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男26周岁、女24周岁结婚;鼓励女25周岁以后结婚;提倡一对夫妇只生1个孩子,严格控制2胎,坚决杜绝3胎; 对融水苗族自治县瑶族中的红瑶、三江侗族自治县瑶族中的盘瑶、红瑶,金秀瑶族自治县的花蓝瑶适当放宽; 对独生子女实行优待政策。文件对超生处罚作了规定。1984年2月, 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切实做好1984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同时,第1次组织开展全地区性的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985年11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地、县(市) 、乡(镇)认真贯彻执行,大力开展宣传。1989年10月,全地区组织13530名干部下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这年全地区完成计划生育4种手术142422例,此后每年秋季都开展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同年12月,地委、行署领导和自治区党政领导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地委、行署亦与各县党政领导签订人口目标管理责任状。1990年,全地区超额78.60%完成结扎任务,获自治区奖励。1990年5月,鹿寨县被自治区授予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此后,地、县、乡每年都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的领导,计划生育逐步成为广大育龄夫妇的自觉行动,工作初见成效。1985~1995年,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共出生56.46万人,年均出生5.13万人,出生率14.55‰ 。
第三节 服务与管理
技术服务
1966年起,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在地区展开,节育手术量逐年增加。节育技术服务主要由各县、乡医院、卫生所承担,少数农村妇女的放、取环技术服务则由受过培训的接生员完成。1966~1973年,全地区节育手术总量(含男女结扎、妇女放环和其它补救手术) 为44614例,年均节育手术量为5577例。1974~1988年,计划生育的技术、培训、宣传、药具等项服务工作,由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去完成。1989年,各级计生服务站均充实技术力量,增添手术器械设备。 1995年,全地区计划生育业务用房面积达8637平方米,配备计生节育手术床位428张, A超和小型B超机307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提高。 1989年,全地区共做节育手术149054例,比上年增加46.91%,其中,绝育手术量比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前的1988年增加1.05倍。 1990~1995年, 全地区共完成节育手术102.46万例, 年均完成17.08万例。 1993年,做节育手术23.69万例,其中绝育手术8.07万例,比1989年增加58.94%; 地、县计生技术服务站完成49.23%。1995年,全地区已婚育龄妇女609582人,累计结扎323811人, 占53.12%。结扎率较高的是金秀、融水县,分别为56.13%和55.96%;较低的是忻城、融安县,分别为48.94%和48.40%。
避孕药具管理
1966~1980年,柳州地区避孕药具由各级卫生部门管理,通过县、乡医院、卫生所供应给节育夫妇。1980年后,由县计划生育部门分发到乡、镇(公社)卫生院(所)定点供应,各级医院、卫生所、医药商店、乡村供销社、妇幼保健部门同时零星发放。1980~1986年,全地区共发放避孕药具近25万份,162567人服用。1987~1989年,全地区共有613356人使用避孕药具。1990年起,地、县(市)计划生育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之后,避孕药具供应由“计划供应,无偿调拨”改为“计价调拨,经费包干”。至1995年底,地、县、乡、村建立避孕药具零售网点282个;有避孕药具库房12间(套),面积共160多平方米;配备药具管理人员2316人,其中地、县级24人,乡(镇) 、厂矿级262人,村级2030人,地、县、乡、村4级避孕药具管理网络初步形成。
若干年份已婚育龄夫妇节育手术情况
单位:人
财务管理
1980年7月, 地、县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 1981~1989年,全地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决算支出928.78万元,年均决算支出103.2万元,年均增长16.1%,年人均支出0.30元。1994年,全地区计划生育经费795.12万元,比1989年增长3.71倍;年人均经费增加到2.12元,增长3.51倍。1982年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包干,经费不足矛盾突出,拖欠医疗卫生部门计划生育手术经费的县增多。1985~1995年, 全地区按政策规定共征收超汁划生育罚款1.436亿元,用以弥补计划生育经费的不足。
1981~1995年计生事业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1985~1995年征收超生罚款金额


第四节 统计与规划
人口统计
民国时期至1979年,人口统计由统计和公安部门负责。1980年起,人口统计工作由计划生育机构独立进行。地、县两级每年召开1~2次计划生育统计会,布置、汇审本级计划生育统计报表。1986年起,各乡(镇) 普遍建立计划生育统计台账,将年末7项指标准确、完整地记人台账或已婚育龄妇女卡,做到“一月一清、一季一查、一年一汇”。1988年12月初,地区计生委配置1台国产0520长城DH微机, 统计工作开始运用现代化手段。至1993年,地、县计生部门均设置统计科(股),地、县、乡3级全都配齐专职统计人员,统计制度日臻完善。
人口规划及执行结果
1961~1985年,柳州地区未系统编制人口发展规划,控制人口增长尤其是控制农村人口增长缺乏量化指标和具体措施, 致使这段时间的农村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高达27.14‰,大大高于国家要求15‰和全自治区实际增长22.78‰的水平。 1986年10月,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给柳州地区人口控制指标为: “七五”期间不得超过359.9万人,2000年末不得超过400万人。 地区计划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这一人口控制总目标,联合编制柳州地区“七五” 人口规划,控制指标为1986年342万;1987年347.5万;1988年355.5万;1989年362万; 1990年369万,并将指标分解到各县 (市) 。实行结果:1986年343.8万,突破计划1.82万; 1987年350万,突破2.64万;1988年356.6万,突破1.12万;1989年362万,与计划指标持平; 1990年367.9万,比计划指标少生1.07万。妇女总和生育率 (孩数) 由1985年的4.22下降到1990年的2.75,下降1.47。1991年,柳州地委、地区行署根据地区计委会同计生委编制的人口控制计划, 下达柳州地区“八五”人口计划指标为:1991年. 373万;1992年378万;1993年383万;1994年388万;1995年393万。“八五”人口计划执行结果是:1991年371.85万; 1992年376.21万;1993年379.8万;1994年382.77万;1995年387.98万,全面完成“八五”人口计划。在全自治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柳州地区获一等奖,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时授予“完成‘八五’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第六章 人口调查 管理
第一节 人口调查普查
民国22年,境内各县进行过人口调查。
第1次人口普查
1953年9月,进行第1次人口普查。各县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培训普查队伍,开展宣传发动和试点工作。普查登记采取居民点集中、人口稠密区,设固定登记站;居住较远、人口分散的村屯,设流动登记站巡回登记;对零星居住或因故不能到登记站登记的居民,则上门登记的办法。因实际登记时间与登记标准时间(1953年6月30日)间隔过长,其间人口变动大。为避免漏登、错登,全面登记完后,再进行复查,把错、漏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普查质量。
第2次人口普查
1964年2月,成立第2次人口普查领导和办事机构,县、乡亦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普查队伍的组建、宣传和培训工作。7月1日,全面铺开普查登记。登记方法以设立登记站登记为主,上门登记为辅。7月8日,普查登记结束。接着进行复查验收和质量抽查,确认普查登记合格后,逐级汇总上报,最后由地区进行综合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2次人口普查的人口与地区历年统计人口差异较大, 少报多报现象较为普遍。农村户口无人管理,人口变动不及时登记,年终统计随意凑数。有些社队、单位为个人或集体利益而虚报人口。经过普查,弄清全地区的人口状况,各级户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第3次人口普查
1980年底,成立地区人口普查机构。1982年4~6月,县、公社、大队(居委会)相继建立机构。随即开展宣传发动、办班培训、进行试点和地址编码等项准备工作。7月1日,开始普查登记。为保证普查质量,随后又经过复核、自查、互查,纠正错登漏登之后,将资料汇总上报。 《第3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汇编》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人口预测,预见人口发展趋势,制定人口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以及制定工农业生产规划、合理配置劳动力等,提供依据。
第4次人口普查
1989年9月14日,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9月底,县、乡(镇)、村(街)均成立普查机构,共抽调6576名工作人员,另抽调人口普查指导员3390人,普查员14348人。1990年3月10日至23日, 地区在合山市岭南镇进行人口普查试点;5月中旬,进入普查区域的划分和户口整顿阶段,并完成普查区和调查小区的地址编码;5月底,各县(市)先后完成户口整顿工作;7月1日,全面进人普查登记:7月13日,分项复查;8月下旬,各县(市) 将普查结果进行手工汇总; 9月26日至10月30日,地区进行电脑汇总。经抽选复核,各项差错均符合规定指标,普查登记一次验收合格。
1982~1994年,柳州地区除完成各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还配合全国和自治区完成各项人口抽样、重点、典型调查(普查) 。其中,1988年7月开展的全国性生育节育抽样调查,全地区共有72名县、乡计划生育统计骨干参加,抽查样本点45个,1168户,共5997人。后将调查汇总表送到北京参加全国评审,获调查统计质量红旗单位奖。
第二节 户口管理
常住居民户口管理
民国时期,市镇户口由警察局负责管理。
1951年下半年,公安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10个县城开展户口登记,填发户口簿。到1953年5月, 县、 乡户口建立迁入、 迁出、出生、死亡、外宿、留宿等登记管理制度。1953年,各县、乡进行过一次户籍清理和户口整顿,更换新的户口簿册。1956年,各公安派出所、街道治保会,按全国统一要求建立户口管理制度,实行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外出、户口变动登记以及户口簿项目更正等7种登记制度。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前,全地区又进行1次户口整顿, 并改正户口簿上的差错项。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公社大部分户口簿册散失, 尚存的户口变动登记也不正常, 户口管理制度处于废弃状态。1981年4月初至5月底,全地区各县(市)进行一次突击性的户口整顿,做到户口底册、户口簿和人“三相符”,恢复户口管理制度。1984年底,地区按国务院要求,对申请并符合到县城、集镇落户务工经商条件的农民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发给加盖“自理口粮”印章的户口簿,编入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小组,按城镇户口管理。1990年2月至6月,进行户口整顿,纠正存在的人口出生、 死亡、参军等不申报注销户口以及人户分离等现象,摸清人口底数,为第4次人口普查作准备。
暂住人口管理
1956~1980年,柳州地区逐步建立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建立暂住人口登记表。“文化大革命”期间,暂住人口登记制度曾一度被废弃。1981年,在清理整顿户口时,恢复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开放后,针对人口大量涌入城镇的情况,地区公安户籍部门按照政策规定, 给申请暂住超过3个月的核发暂住证;暂住时间较长的核发寄住证。
集体户口管理
柳州地区公共户口管理制度建立于1956年下半年,公共户口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管理,单位指定兼职户口员协理。公营和公私合营船舶公司则以公司为单位统一立户,按公共户口管理,由公司发给个人能证明户口的证件。这些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农村户口管理
1950年起,柳州地区农村户口由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公安、统计等部门协理,建立有户口管理制度的乡则由文书兼管。 1952年10月,在农村开展户口调查登记。到1953年2月,只有7个县能完成登记工作,但资料残缺不全,错漏甚多,作用不大。1953年7月,地区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 以第1次人口普查内容为基础,将各户口簿中自1953年7月1日零时至1954年12月31日的人口变动逐项登记或注销, 并过录到乡户口登记簿上。自1955年1月开始,各乡建立出生、 死亡、迁入、迁出4本登记簿,凡户口变动者均在相应簿册上登记或注销,迁入迁出者由管理机关审查后签发迁移证或凭迁移证办理人户手续,到11月底,全地区50%的乡建立户口登记制度。1956年6月,农村户口改由公安部门主管;8月底,地区对已建立户口登记制度的乡进行检查,健全和完善登记制度。至1957年底,全地区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户口管理工作混乱。1981年7月起,地区结合筹备第3次人口普查,全面整顿农村户口,至1982年底,各公社、大队基本恢复简易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1983~1985年,布票等不再按人口计发,大多数农民认为,有无户口已无所谓;加上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被罚,超生婴儿不申报户口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户口登记制度在一些地方甚至被废弃。1986~1989年,地区结合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对农村中16岁以上人口进行全面核对,改正户口簿的漏登、错登现象。1990年4月初至5月底,地区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在10县(市)农村进行户口整顿,掌握户籍管理中人户分离、常住人口中的待定人员、特别是超生小孩不申报户口等情况,明确农村派出所管理户口的职责,换发户口簿,部分县还编制农村住户的门牌号码。
水上户口管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凡在陆上无住所,以船舶为家者,或虽在陆上有住所而长期生产于船舶者,登记为水上户口。至1953年12月,柳州地区除少数较小的乡村码头尚未进行户口登记外,水上户口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来,但还不完善,有的地方户口簿册不齐全, 对水上户的人口出生、 死亡、迁入、迁出等变动不能及时登记。1956年7~12月, 地区加强对水上户口的管理, 统一户口簿册, 健全水上户口管理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水上户口管理较乱。1981年,地区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会同公安部门,对水上户口进行整顿,工作人员登船逐户逐人核对,补记漏登,改正重登、错登,恢复登记簿册和管理制度。